从文学角度阐释美的本质

时间:2022-04-18 17:10:26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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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角度阐释美的本质

我喜欢诗词,不但因为他们是语言文字的精华,更重要的是他们是浓缩的人生。读诗词,不单是读诗人,更重要的是读自己。

有时候我努力地想,诗词及其他文学艺术为我们带来了什么?艺术之功效在于审美,那审美之价值又在何处?换言之,我们为何审美?审美之美究竟没在何方?我个人狭隘的认为,我们审的是生命之美,审的是人生之美,审的是生活之美。

美是自己感知的,或者可以认为是自己创造的。审美是一个自我欣赏自我满足的过程。美是一种感觉,是主体在审美对象的刺激下产生的。美是一种情绪波动,是一种心态的调整,是情感存在和宣泄方式的变化。美是主体的一种认识,这种认识以社会化的普遍存在的认识为依据,在主体个性化的心理机制中形成的具有鲜明主观色彩的一种意识。美是心灵的艺术,是思维的艺术,是智慧的艺术。读诗词,我读到的是诗人生命存在的方式和状态。阅读是两颗心的沟通,是两条人生轨迹的交流。我也读到了诗人对生活的感悟,对人生的理解,对世界的人文关怀,对宇宙的感知体验。

人存于世的两项基本活动: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人们改造世界的理论依据和思想基础,便是从各个角度各种高度对世界的认识。审美是认识世界的一种方式,文学作品为读者拓宽了视野,转换了角度。让我们更清醒、更理智、更深刻、更透彻地洞悉人生百态,剖析世间万象。让我们活出自己的风采,活出自己的气质,活出自己的样式。

审美在实质上是对‘道’的求索,道对人生具有指导意义。对‘道’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追求,就是为了进入审美的理想境‘通’和 ‘达’。二者就字面而言无明显界限,但于我观念之中却有所区别。‘通’是看得透,‘达’是看得开。只有看透了,才能看开了。但看破红尘却未必都能修成正果。通是一种深度,达是一种广度。达而不通是肤浅的,通而不达是狭隘的。看透人生的前提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即不断丰富人生阅历,如此方能见多识广,见微知著。不论读书,抑或行路,旨在审美。达所追求的正如庄周那样,绝对的精神自由,是一种奇万物、等生死无是非、任逍遥的艺术境界。这是一种超脱的境界,超于喜怒,脱于哀乐,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把酒临风,宠辱偕忘的境界。这是一种超然的境界,超然即要超凡脱俗,举世誉之而不加喜,举世非之而不加沮。

好诗词能够生发感动。而感动又因何而起,从何而生呢?是大文豪以其力透纸背入木三分的深厚功力勇敢地向世人揭露现实与人性的成果。好诗词是诗人呕心沥血的杰作,在作品中大胆地向外界展示自己的内心,呈现给我们那颗赤诚火热的心,是真性情。 在此需对‘真性情’做出自己的解释。‘性情’是指人性和感情。人性是生而为人所具备的一些特征,这些特种中一部分是人类独有的,能够使人区别与物。人类的本质力量,是人的社会属性。另一部分则是人与物的共性特征,亦可理解为人的自然属性。诗词让我们与物相区别,让我们由生存上升为生活,由本能上升为理性,由被动被迫转化为自觉自由。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通过文学作品展示人的能力和才华)便使人有了区别于动物的本领,而诗词便是人类本质力量的确证。审诗词之美便是在审人类本质力量之美,在审人性之美。

‘情’是指感情,感情是人类应外界刺激产生的情绪变化,是一种带有浓重主观色彩的感觉。这种感觉愈是细腻,愈是敏锐,愈是丰富,愈是多变,所产生的体验就更加清晰、生动、鲜明、深刻。诗是人类情感的自然流露,是情感的外化。诗歌创作和赏析的过程便是心灵与世界,‘内’与‘外’辩证统一的过程。诗词作为人类情感传达与宣泄的一种手段与形式,是物化感情与感觉的有机载体。诗词是形象的艺术,而艺术是象征人类情感形式之创造。能够妥善恰当贴切乃至传神地处理感情与形式,精神与形象关系的作品便是传世佳作。


真性情的‘真’,在于直言不讳,在于敢言人之隐言,善言人之欲言却又难言的内容。但直言却非明言,明言把话说得太肤浅,便失了情趣。艺术通过术来传达艺。‘艺’是我们的性情,‘术’便是展示性情的工具和手段。要把艺确切鲜明地表达出来,就得筛选、组织、精炼形象。形象愈丰满,达意愈丰富,性情就愈加真切。‘真’在于不掩饰、不隐瞒、不伪装,像小孩子那样,有什么说什么,童言无忌才是真情自然流露。诗人是一群童心未泯的大孩子,但却比成年人更成熟,更理智。审美审的便是诗人的性情,是诗人那颗天真无邪的童心。读苏辛的词,如同与二老促膝长谈,把酒论道,其乐无穷。我们应该多走近大师,品味文坛泰斗的经典力作,解读他们的传奇人生,启迪我们的生活智慧。

所以,依我愚见,美的本质其实就是人的真性情。美是一种感情,是以人们对生活的热爱,对生命的珍重,对人生的欣赏,对理想的追求为基础,在不断地自我满足和实现的过程中感知和体验到的。这种感情既有社会性也有自然性,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既有群体性也有个体性。感情是什么呢?是一种感性化的情绪,既受外在环境的制约,也受内在因素的影响,是人们的一种价值判断。我们可以这么理解,有价值的东西不一定美,美的东西一定有价值,没有价值的东西一定不美,不美的东西不一定没价值。当然,有无价值不能一概而论,不可一视同仁,主观能动性的影响,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价值判断,但是美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共性价值,所以美的事物会得到社会领域的广泛接受,普遍认可。但是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视野,不同的专业角度对美产生不同的理解,但不妨碍我们对美做出概括性阐释:人们在自我解构中实现自我而获得的一种精神层面的满足。其实这样的表述,也在于肯定了美的价值——满足人的精神需求。

我不反对把美作为一种认识来理解,因为认识是为了获得满足,获得满足之后才有审美体验。而且,这种认识是人的一种自我解构,也就是说美是人们对自身的一种认识。绘画的色彩美、线条美、结构美,音乐的旋律美、节奏美、风格美,文字的意蕴美、内涵美、构思美,建筑的气势美、形质美、布局美等等,这些美对应着人的感官,是人的感官在外界的刺激下产生的,与人自身阅历及气质交融之后形成的,一种具有明显主观色彩感受,前人其理解为人的本质力量。有人认为,美的创造源自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审美源于对对象的解构和重组,引以为例,便于理解。但是,它的局限性在于,人们在欣赏婀娜多姿,风景宜人的大自然时,似乎用本质力量解释便力不从心了。也有人说,美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美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精神活动。当然,有人的思维意识活动参与的,有具体的形象作为依托和参照的人的行为都可以称之为精神活动,审美亦然。这种观点认为美是由内在和外在双重因素共同作用而产生的:首先,美是一个外在的客观形象,在人们有意识的对它进行理解和认识之前就已经存在了。然后,人们通过自己的主观思维活动,对审美对象进行解构,形成符合自己主观意愿的想法和观点,这个过程就是审美。也就是说,审美是主体赋予对象价值属性的一个过程。我认为这种观点是可取的。

美既然是一种价值取向,肯定有衡量的原则与标准。什么是美的?美到什么程度?美是否可以比较高下,划分层次,甄别优劣呢?我觉得没有必要,因为没有统一的尺度和具体的界限。或许工艺品在做工和技艺上存在区别,但那不是美的差距,心灵的距离是无法用现实的尺度来衡量。美是自由的,是开放的,是活跃的,而且是高雅的。其自由体现在不同的人可以有不同的观点和想法,同一个人也可以持不同的立场和见解,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可以大相径庭迥然相异,可以风马牛不相及,天南海北相去万里。因为一万个读者心中有无数个哈姆雷特。美是开放的,意味着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不同的方向、不同的视野对美进行不同的理解、阐释、体验、感知,美是百花齐放、百家争鸣。而且开放性体现在多元化背景下的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理解进而取长补短,很多是时候开放是一种胸怀,一种气度。美是活跃的,意味着它是生机盎然,有着旺盛的生命力,


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远大发展前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文明的进步,人们对美的认识会不断地加深,不断的拓展,不断地赋予审美对象更为丰富的内涵和更加广阔的外延,使之在新的条件下不断的更新,不断的成长。最关键的,美是高雅的,与世俗价值观念格格不入,与低下的审美情趣水火不容。每个人都有自由审美的权利,但并非所有人都有洞悉美的本质的能力。创造美和欣赏美都需要天赋,都需要与生俱来的灵性和顿悟的能力。高雅是一种生活情趣,是一种情感基调,是一种思维方式,是一种生命存在的状态。高雅就意味着无功利无目的,意味着无私欲,无利害得失,是纯粹的精神享受,是绝对的精神自由。不受羁绊,不受约束,不受限制,可以遨游在审美的精神世界,自由自在,随心所欲。

美是感情,所以我们还得解释一下,感情和形象的关系。感情是人们在形象的刺激下产生的,作为审美对象的形象被赋予了人的思维意识活动,具有主体设定的精神内涵,此时的形象也可用文学术语“意象”来替换。美是意和像的结合。意是人们的主观感受,象是客观事物的外在形象,当人们在象的刺激下产生纷繁复杂的意的时候审美体验和感受就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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