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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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党费收缴管

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登记管理

【发布部门】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4.13 【实施日期】2012.04.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兰州市政府国资委委员会关于加强市属企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党委(总支、支部):

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 》规定:按照党章的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起码条件,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中一项重要工作。为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市国资系统的实际,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和思想教育,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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