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危化品储存安全管理制度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等危险物质在运输、装卸、储存、保管过程中,在一定条件下能引起燃烧、爆炸,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危险化学品,通常分为: 易燃类、剧毒类、强腐蚀类、易爆类、强氧化剂类。 1、危险化学品分类隔离存放,做到专场专库、定点定位定置分区,专人管理,专车专运。 2、包装物、容器由政府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国务院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且包装外形无明显外伤,附件齐全,封闭紧密,无跑、冒、漏、滴、蒸发现象,使用期在试压规定期内。 3、易爆品储存1)、易爆品仓库为单层建筑并装设避雷针。库房阴凉通风,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库温控制在15?,30?为宜, 相对湿度一般控制在65%,75%,库房内部照明采用防爆型灯具,开关设于库外。2)、堆放牢固、稳妥、整齐,防止倒垛,便于搬运,利于通风、防潮、降温。3)、易爆品包装底铺垫20m左右方木或垫板,不用受撞击、摩擦容易产生火花的石块、水泥块或钢材等铺垫。堆垛高度、密度、长度、间距、墙距、柱距、顶距等均需慎重考虑,不得超量储存。 4、易燃液体储存1)、易燃液体储存于阴凉通风库房,远离火种、热源、氧化剂及氧化性酸类。2)、闪点低于23?的易燃液体,其仓库温度一般不得超过30?,低沸点品种须采取降温式冷藏措施,露 天储罐如气温在30?以上时采取降温措施。3)、储罐存放如苯、醇等商品时,其机械设备必须防爆,并有导静电的接地装置。 5、剧毒化学品贮存1)、做到 五双制 ,即双把锁、双人取、双人用、双本账、双人管,并按期核对账目。2)、剧毒化学品销售量、流向、储存量如实记录,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上述情况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3)、建立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台账,如实记录销售品种、数量、日期、购买方等情况,其台账和证明财料保存2年。 6、 罐、桶装危险化学品不超储,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一般保留0.2mpa的余压。 7、每种物品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特性及扑救方法。 8、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护围堤等安全设施,并做到: 1)、消防器材防火警示、指示标志漆色醒目、完好。2)、防火间距满足要求,耐火等级符合国家规定,相邻库房以防火墙隔离。3)、消防设施布局合理,消防通道畅通。 9、通风、隔热措施可靠,通风以自然通风为主,机械通风为辅,以确保通风良好,阳光直射库区采取隔热、降温等措施。 10、电气设施根据贮存危险物品种类分级分区,库内照明采用防爆照明灯,库房周围不堆放可燃材料。1 1、从事销售、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活动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1 2、储存装置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对库区和使用场所设置的通讯、报警装置,进行全面检查,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确保公司安全营运。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7e3d41848fe04a1b0717fd5360cba1aa9118cf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