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01/02/2016 1.罗马书3:21-31,律法与神的义之间的关系为何?包括你自己在内,世人都有罪,这罪如何得到解决呢? 律法为的是证明神的义,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律法是要人知道自己是有罪的,人不可能靠守律法而得救,律法是说人当灭亡,在律法里人的罪已经定了。而神的义在律法以外显明出来是没有把我们当受的刑法,就是说:我们人亏欠神的,神没有要我们去偿还,而是差派了祂的独生子为我们受了刑罚。使人能免去神的刑罚。 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人当有神的形象与样式与荣耀,但因人范了罪荣耀便丧失了。相信耶稣基督的死乃是为世人赎罪的,人的罪便能够解决了。因为耶稣基督的救赎 2.罗马书3:21-31,“白白称义”是什么意思?主耶稣如何献上“挽回祭”?他献上挽回祭有何功效?对你个人有何意义? 白白称义是指没有付上任何代价,是出于神的恩典,因耶稣基督的救赎,我们完全的罪人可以在地位上称义 挽回祭乃是耶稣基督将自己献上为我们赎罪,挽回了神的怒气。耶稣基督在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神的愤怒,因此挽回了神的怒气。现在神以恩慈对待,那相信耶稣基督的人。 对我个人的意义在于,之前的我是在罪恶与死亡中,不知道审判的那天结果如何,现在得知耶稣基督将自己献上,神的忿怒平息了,不但如此,上帝还看我为无罪的了,身份得以改变 3.罗马书4:1-12,圣经用何实例来说明不因行为、不因割礼称义的真理?不因行为、不因割礼称义,对我们这些现代的非犹太人有何涵义? 此段经文用了亚伯拉罕作为例证,证实了人的信心不在乎是否行割礼,因为亚伯拉罕在未受割礼之前,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而他行割礼是作为因信称义的记号。 虽然亚伯拉罕有好的行为,因为亚伯拉罕的好行为,与对神诫命的顺服,都是他向神毫无保留之信心所结的果子;亚伯拉罕相信神的应许,相信神能带领他进入迦南美地,相信从他生出后裔。他就信了神的话,并且照着去行。 如今对我们这些非犹太人是一个恩典,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他所行出来的,是他信心的表现,对我们的提醒是,不是说去行割礼就有信心了,而是要像亚伯拉罕那样,有信心的行为结出好的果子来。 4.罗马书4:13-25,如何解释罗马书4:15?你所信的神是怎么样的神?你所信的基督为你成就了什么?你如何为此感谢? 哪里有律法,哪里就会带来神的愤怒,因为律法只能显明人的罪,上帝的应许也不会透过罪所应验。不是获没有律法就没有神的愤怒了,因为没有律法前罪已经存在了。 我所信的神是一位有恩典、有公义的神。恩典在于将耶稣基督赐给我免去了神的愤怒,让我能在读经、祷告中去认识祂,因为我原是在恩典之外,如今相信耶稣而能蒙受如此恩典。我要在赞美感谢我的神,将这恩典传给我身边的人。 5.罗马书3:21-4:25,细读、圈读,默想此段经文。用红色画出至少三节值得背诵的经节。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如今却蒙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的称义。(罗3:23-24) 经上说什么呢?说:「亚伯拉罕信神,这就算为他的义。」(罗4:3)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9f37a2c2cc58bd63086bd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