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广播电视大学14秋法律专业专科调查报告 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认识程度的调查报告 姓名:xxx 学号:xxx 分校:津北学院 专业:14秋法专 指导老师:崔学会 时间: 2016.9.17 关于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认识程度的调查报告一、前言部分 虽然2009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法》)里第87条针对我国所存在的高空抛物现象已做出了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上仍存在很大的问题,法院依据侵权法所做出的判决并未能让当事人很好的执行;同时在法学学界,对有关的法律也尚存争议。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对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认识程度进行一次调查。 调查人:xxx 调查时间:2016.8.10—2016.9.10 调查地点:以微信问卷发布的主要渠道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法 二、事实部分 本次调查的主要目的是想了解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认识和态度。以此,发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于高空抛物规定实施的问题,找到解决的方法和对策。 表1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认识程度 题目\选项 是 否 是否知道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76% 国侵权责任法 24% 是否曾经看到过有人高空抛物 68% 32% 是否有运用过《中华人民共和国4% 侵权责任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调查中,有76%的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表示自己知道什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并且对其有一定的了解。76%的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中,有22%的居民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自身的认识,54%的居民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电台和报纸。说明居民学习法律知识的来源广泛,但电视、电台和报纸占据主要部分。 68%的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曾经看到过有人高空抛物,这说明天津市高层小区的确有高空抛物的现象和问题。当问及是否有运用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时,只有4%的同学运用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多数人都不会运用该法律来进行维权。只有8%的天津市高层小区居民认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烦首先想到法律途径解决,没有法律保障,我会十分担心”,33.4%的居民认为“法律比较重要,我有时会尝试使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另外58.6%的居民认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没作用。可见,对于高层住宅高空抛物的行为,小区居民虽有96%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4e516e48930ef12d2af90242a8956bec0875a5d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