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方式解释 (1)集中安置方式 指集中安置于移民安置规划所规定的安置点,统一解决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安置方式。 选择该安置方式的移民可得的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 (2)分插后靠安置 指移民不在集中安置点,而是在建设征地范围外选择适合建房的地点自行建房,通过利用剩余土地资源、调剂或开发土地解决生产问题,并解决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安置方式。 选择该安置方式的移民可得的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基础设施恢复费(该项费用的使用,可经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讨论后决定:发给移民自行解决基础设施或由集体经济组织统筹安排解决)。 (3)投亲靠友 投亲靠友是指移民人口以户为单位到亲友所在地进行安置的无土安置方式。投亲靠友需具备以下条件:1、所投靠的亲友具有供移民生活居住的条件;2、所投靠的亲友须作出赡养或抚养的书面承诺及公正材料;3、经所投靠的亲友所在地乡(镇)政府、村委会确认的安置方案及审核意见。 投亲靠友安置方式的移民可得的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基础设施恢复费和规划指标土地“两费”(据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4)自谋出路和自谋职业 自谋出路和自谋职业是指移民以户为单位,自愿既不要生产安置地,自行安排生活出路的无土安置方式。区别在于自谋出路不需要划给宅基地,而自谋职业需要在集中安置点划给宅基地用于建房,这两种安置方式需具备以下条件:1、本人或户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2、建设征地范围外拥有45m2的房产(需提供有效证明);3、家庭主要成员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大中型企业职工的单位证明;有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注册资本5万元以上;家庭主要成员或亲属在国外提供经济来源和生活保障的担保证明(具备其中1条即可)。 选择自谋出路安置方式的移民可得的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基础设施恢复费和规划指标土地“两费”(据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1 选择自谋职业安置方式的移民可得的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规划指标土地“两费”(据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可一次性领取或分期领取)。 (5)养老保障 养老保障是指男性移民到规划水平年年满55岁,女性移民年满50岁,通过每月发放养老金的方式解决生活问题的安置方式。根据《川发改能源[2008]722号》文规定,养老金从160/月提高至190元/月。移民所应得的有关费用有:实物补偿费(房屋、附属设施、林木和地上附着物)、建房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养老金。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16669fc910ef12d2af9e7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