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录完验算流程 1.凭证录入 (1)凭证录入的内容 ①凭证头 凭证类别、制单日期、附件张数等。 ②凭证体 摘要、科目、发生金额、辅助信息等。 (2)凭证录入的输入校验 ①会计科目是否存在,即会计科目是否是初始化时设置的会计科目; ②会计科目是否为末级科目; ③会计科目是否符合凭证的类别限制条件; ④发生额是否满足“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记账凭证要求; ⑤凭证必填内容是否填写完整; ⑥手工填制凭证号的情况下还需校验凭证号的合理性。 2.凭证修改 (1)凭证修改的内容 凭证可以修改的内容一般包括摘要、科目、金额及方向等。 ①凭证类别、编号不能修改。 ②制单日期的修改也会受到限制。 (2)凭证修改的操作控制 ①修改未审核或审核标错的凭证 ②修改已审核而未记账的凭证 ③修改已经记账的凭证 ④修改他人制作的凭证 3.凭证审核 ①审核人员和制单人员不能是同一人; ②审核凭证只能由具有审核权限的人员进行; ③已经通过审核的凭证不能被修改或者删除,如果要修改或删除,需要审核人员取消审核签字后,才能进行; ④审核未通过的凭证必须进行修改,并通过审核后方可被记账。 4.凭证记账 (1)记账功能 在会计软件中,记账是指由具有记账权限的人员,通过记账功能发出指令,由计算机按照会计软件预先设计的记账程序自动进行合法性校验、科目汇总、登记账目等操作。 (2)记账的操作控制 ①期初余额不平衡、不能记账; ②上月未结账,本月不可记账; ③未被审核的凭证不能记账;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13ef3feb7101f69e3143323968011ca300f7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