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更好地关爱女性职工,为孕期和哺乳期女性职工提供舒适贴心的环境,特制定了“爱心妈妈小屋”使用管理规范,具体如下: 一、本“爱心妈妈小屋”面向全体孕期和哺乳期女性职工,开放时间为8:30至17:30. 二、单位统一配备“爱心妈妈小屋”内的设施和设备,包括沙发、桌子、冰箱、爱心妈咪礼包(包括湿巾、纸巾、防溢乳垫、奶瓶奶嘴清洁刷、奶瓶洗涤剂等常用物品),并定期进行设备和物品的保养、维修和更换。保洁人员每天8:30前对爱心妈咪小屋进行全面保洁。 三、所有设施和设备的管理和日常接待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管理人员在开放时间内定期或不定期巡检和进行必要的保洁。单位工会将定期了解爱心妈咪小屋的使用情况。 四、本“爱心妈妈小屋”使用自助、自给的方式,吸奶器、奶瓶等用品请自备。 五、女性职工在使用过程中请做好登记,非一次性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本“爱心妈妈小屋”仅供孕期女性职工休息和哺乳期女性职工哺乳使用,不得随意占用。 七、使用者需要爱惜本“爱心妈妈小屋”的物品,不得携走或擅自移动或调整,如造成污损需照价赔偿。离开时需要将个人物品携离本爱心妈咪小屋,并保持室内环境整洁,以方便下一位继续使用。 八、如使用者过多时,本“爱心妈妈小屋”将采用“共同使用”的方式,并视实际情况限制进入。 九、使用本“爱心妈妈小屋”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协助者,可与工会联系或拨打电话。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46fbe8c514de518964bcf84b9d528ea80c72f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