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镇乡(街道)财政财务内部稽核制度 一、预算指标稽核 财政年初支出预算,经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由指标管理员录入指标管理软件系统,财审办主任负责稽核。 财政年度中途追加的指标,指标管理员根据党政主要领导、书记办公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纪要及财审办主任核定预算科目,由指标管理员录入指标管理软件系统,财审办主任负责稽核。 指标稽核的内容包括:资金账户安排、预算科目安排、指标金额、指标核给单位等。 二、原始凭证稽核 财政预算外账户发生的各办(中心)、各部门发生的各项规费收入,每天由负责收费的部门和缴款义务人解缴银行,其收入凭证由总会计负责稽核。 财政预算内、外账户所有拨(付)款的原始凭证均由总会计稽核,总会计打印拨款单交财审办主任盖印财审办财务印鉴章后,再由总会计解付银行拨款。 镇政府及核算中心各账户发生的收入、支出经济业务原始凭证均由出纳负责初审、会计进行稽核。 原始凭证稽核的内容包括: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规范性、完整性、一致性等。 三、记账凭证稽核 财政预算内、外账户记账凭证由财审办主任负责稽核。 镇政府账户、镇级行政事业核算中心的集体性公司(企业账户)记账凭证由总会计负责稽核。 镇级行政事业核算中心的基建类账户记账凭证由财务管理员负责稽核。 镇级行政事业核算中心的事业类账户记账凭证由镇政府会计负 1 责稽核。 记账凭证稽核的内容包括:审核账户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制度要求、科目使用和数字计算是否正确。 记账凭证稽核过程,在书面形式上体现为凭证的审核签章。采用电算化记账的,需进行相应的电算化操作流程。记账凭证经审核无误后,会计才能登记账簿。 四、会计报表稽核 各个账户的会计报表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相关财政部门、税务部门或党政领导的要求由各会计负责编制,稽核责任分工参照记账凭证稽核分工执行。编制和稽核过程在书面形式上体现为责任人签字或盖章,会计报表经稽核后再分类上报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和财政、税务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稽核的内容:报表的完整性、准确性。 五、财政财务内部稽核的人员要求: 各镇乡(街道)应配备相应数量具有专业素质的财务人员,合理分工,加强财政财务的内部稽核管理。对人手短缺、一人多岗的,应按内控要求,根据本稽核制度实质,合理调整稽核流程和稽核责任分工,完善稽核控制。 未按本制度履行稽核职责的,具体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568baf4d0d233d4b04e69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