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思唐古建筑群思南府文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国家文物局 • 【公布日期】2012.05.16 • 【文 号】办保函[2012]438号 • 【施行日期】2012.05.16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国家文物局关于思唐古建筑群思南府文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2〕438号) 贵州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送审<思唐古建筑群思南府文庙修缮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黔文物呈[2012]7 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补充勘察,明确构件残损情况和维修工程量。关于复建礼门、义路、棂星门,应对原形制及材料做法做深入的研究,进一步补充复建设计依据。关于按原传统做法对1987年不当修缮的室内地面、脊饰、墙体进行恢复,应补充设计依据及原材料、原做法的说明。 二、进一步完善维修措施。补充大成殿墙体基础下沉的处理意见;明确屋面、装修等做法要求,完善补配饰件、装修构件的规格标注;补充油饰、防腐、防虫等具体做法。 三、注意勘察、设计及概算中项目的前后一致性。如概算中有基础混凝土垫层的处理,但设计文件中却未涉及相应的内容,应予以校核并明确。如非特别需要,基础应采用传统做法。 四、合理控制工程量,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局部修补,不宜全部揭顶。 五、进一步规范文本及图纸,注意方案编写的规范性。补充排水设计图。 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组织相关单位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经你局审核后按程序另行报批。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6631e0034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b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