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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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吸烟管理制度



吸烟已成为严重危害健康、危害人类生存环境、降低人们的生活质量、缩短人类寿命的紧迫问题。为响应《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有关规定,营造安全文明的校园,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订如下禁烟管理制度:

一、目的

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强化学校管理,展示现代化职业培训学校形象,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维护学校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二、范围及要求

(一)全体员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禁止吸烟,以学校利益为重,严格遵守学校禁烟管理制度。

(二)除指定吸烟点外,学校各办公室、理论教室、实操教室、走廊等公共区域均属禁烟区。以上区域内为全面、二十四小时禁烟区域。

(三)在禁烟区内有禁烟标志,不设烟具,不允许任何人吸烟,发现在禁区内吸烟应每位员工有及时劝阻的权利。

(四)在接待外来人员时不敬烟、不接烟,并主动提醒外来人员学校的禁烟规定。

(五)每位专业教师在开班当天必须向学员阐述禁烟规定。 三、处罚

(一)严禁在吸烟室外吸烟,员工违反者发现一次给予劝阻,第二次予以警告处分,每月达五次予以记过处分,达10次予以记大过处分,达20次经校务会议决定是否辞退。

(二)如员工个人吸烟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员工要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80%的罚款费。

(三)本专业班学员吸烟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专业教师要负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50%的罚款费。。

(四)发现吸烟不劝阻,而造成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进行罚款,在场人员要支付50%的罚款。

四、禁烟区的管理和劝阻工作的责任和负责人


(一)学校办走廊、楼梯出口,由学校保安负责实施禁烟管理,负责定期对场所所进行检查,对违禁者实施劝阻。

(二)各专业教师负责任课班级的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 (三)每位员工都有监督、劝阻的权利和义务。

(四)招生办、教务处要搞好禁烟宣传、张贴禁烟标志,定期宣传禁烟好处,提高全体职工禁烟自觉性,为争创无烟校区奠定基础。

五、本条例自二一四年三月一日起实施。

深圳市森鑫源职业培训学校

一四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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