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格物致知曾国藩 作者:张世旺 来源:《新作文·中学作文教学研究》2009年第05期 “格物致知”是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中的一个重要概念,源自《礼记·大学》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但《大学》文中只有此段提及“格物致知”,却未在其后作出任何解释,也未有任何先秦古籍使用过“格物”与“致知”这两个词汇而可供参照意涵,遂使“格物致知”的真正意义成为儒学思想的难解之谜。 “格物致知”的真正意涵,从最早为《大学》作注的东汉郑玄,一直到现代的儒学大家,已经争论了一千余年,至今仍无定论。明末刘宗周就说:“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而由刘宗周至今,又历四百余年,更增加了许多不同见解。 《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发行的第五版将“格物致知”解释为:“推究事物的原理法则而总结为理性知识。”“格物致知”包含现在所说的“实事求是”精神,但是,其内涵远比“实事求是”丰富。现今流行观点和朱熹观点的差异,乃在于“致知”的解释。朱熹所谓的“知”是知性——包含了智慧与知识——而现代流行观点的“知”只是指知识,这种观念变异可能是由于现今社会流行唯物论观点所产生的影响。 孔颖达认为事物之来发生,随人所知习性喜好:“致知在格物者,言若能学习,招致所知。格,来也。已有所知则能在于来物;若知善深则来善物,知恶深则来恶物。” 程颐认为穷究事物道理,致使自心知通天理:“格犹穷也﹐物犹理也,犹曰穷其理而已也。穷其理然后足以致之,不穷则不能致也。” 朱熹认为穷究事物道理,致使知性通达至极:“故致知之道,在乎即事观理,以格夫物。格者,极至之谓。” 近读《曾文正公家书》,其论“格物致知”至深至细、通俗易懂,颇受教益。 曾公曰:“然则既自名为读书人,则《大学》之纲领皆己立身切要之事明矣。其修目有八,自我观之,其致功之处,则仅二者而已,曰格物,曰诚意。格物,致知之事也。诚意,力行之事也。物者何?即所谓本末之物也。身心意知家国天下,皆物也。天地万物,皆物也。日用常行之事,皆物也。格者,即格物而穷其理也。如事亲定省,物也。究其所以当定省之理,即格物也。事兄随行,物也。究其所以当定省之理,即格物也。吾心,物也。究其存心之理,又博究其省察涵养以存心之理,即格物也。吾身,物也。究其敬身之理,又博究其立齐坐尸以敬身之理,即格物也。每日所看之书,句句皆物也。切己体察,穷其理,即格物也。此致知之事也。所谓诚意者,即其所知而力行之,是不欺也。知一句便行一句,此力行之事也。此二者并进,下学在此,上达亦在此。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a221b536e1aff00bed5b9f3f90f76c661374ce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