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教师的责任与义务 一、教师是什么? 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当然不能只关心自己的工资,更重要的是要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那么,教师的职责和义务该是什么呢? 1、教师应当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 教师评选条件的第一条要求是:“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每个教师的特点和特长有所不同,有的擅长班级管理,是优秀的班主任;有的教学技艺超群,成绩显著;有的积极参与教育科研,著书立说、编写教材、开设讲座;有的全面发展,教育、教学与科研都出成果,成为当地教育界的领军人物。不论他是哪一种类型的,尽管他们每个人成长的足迹、对人生的感悟、对教育理解的角度有所不同,但有一点确是相同的,那就是对教育事业的爱、对学生的爱。例如江苏省首批教师李吉林老师充满激情地说:“我爱儿童,一辈子爱。”“我在爱孩子中,渐渐长大了,懂得了一个老师的责任。我把这种爱,升华为自己的理念,又把它细化为自己的行为。” 2、教师应当是教育、教学及科研的专家 教师 “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系统学习。每一名教师都是达到了上述要求而走进教师的行列的。但是,这些学习只能代表过去。如果以为当上了教师,就可以不再写论文、不再做研究、就可以躺着簿上睡大觉了,那他就已经不再是真正的教师了,因为他没有履行教师的职责。事实上,许多教师在获得了教师的称号以后,把获得的这份荣誉作为一种动力、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个更高的平台,为自己确定了一个更高的发展目标并努力地去实践着。我认为,评上教师后,就不能再满足于当一个教书匠,而应该把“做一名专家、学者”做为自己奋斗的更高目标,应该实实在在地履行教师的职责,在自己的岗位上不断钻研教育教学理论,坚持教育教学改革实验;研究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提出改进办法;还应该不断地总结教育教学、教育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经验,如果能够著书立说、为后人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固然更好,但至少可以把自己几十年的经验和教训告诉青年教师,让他们学习与借鉴,少走弯路,以利于提高他们教育教学的效率。 4、教师应当把自我学习作为永远追求的目标 顾明远先生说“21世纪是一个学习化时代,教师的知识与观念的自我更新显得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迫切。一个成功的教师,首先是一个善于不断自我更新观念的学习者。”现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不断变革、突飞猛进、知识爆炸的信息时代。面对新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教师必须要学习,要补充知识、要更新教育理念,才能跟得上时代的步伐,才能不被时代所抛弃。自我学习不仅是读书,学习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参加高端的培训,听讲座,更重要的是要参与研究,感悟反思,把自己几十年在教育教学中的研究与感悟整理出来,形成文字。 作为一个教师,我十分明确我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一直在践行自己的责任与义务。虽然我这一辈子是无法成为大师级的教师了,但是我期盼本溪能在各级领导和各位名师们的努力下出大师级的教师。我愿意用我的认真、我的努力、我的勤奋和我的奉献去帮助那些有望成为大师的人,让他们站在我们这一代教师的肩膀上去摘取大师的桂冠。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ba92e10d4bbfd0a79563c1ec5da50e2534dd1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