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第x中学课后服务经费发放办法 (作业辅导部分) 为有效落实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学校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社会的职能,确保课后服务资金科学、合理发放,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制定依据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校试点开展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教厅[2019] 82号)、《关于全面开展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0]42号)和《xx县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xx科字〔202x〕xx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xx县第x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经费来源及分配范围 (一)经费来源 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学校对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生,每天提供两小时的服务,收取费用为x00元/生/学期。 (二)资金分配项目: 1、公用经费: 依据《xx县课后托管服务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尉教科字〔202x〕xx号)第二章第十一条“各学校可根据需要,提取不高于课后服务20%的费用,用于弥补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公用经费支出,严禁用于学校的其他支出”的要求, — 1 — 我校根据实际情况,从收取的课后服务费中支付活动所需公用经费。 2、课后服务管理人员补助: 每学期课后服务费的2%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管理人员资金发放。 3、参与课后托管作业辅导教师的补助。 三、课后服务教师考评办法 以年级组为单位,计算各年级组课时费。依据课后服务教师考评办法,对参与课后服务教师进行考核。 (一)课后服务落实情况。教师在作业辅导时,务必尽心尽责,耐心为学生答疑解惑,力争在校内完成书面家庭作业,确保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学校将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以下情况,则扣除相应课后服务费: 1、教师在课后服务期间做玩手机、看报刊杂志等与课后托管服务无关工作者,每发现一次扣20元。 2、教师在课后服务期间无故迟到、早退者每发现一次扣除20元;无故旷到者每发现一次扣50元。 3、课后服务期间,在非集体休息时,发现有学生无故未参加课后服务,明确学生班级及课后托管教师后,每发现一名每生,扣除授课教师20元。 4、作业辅导期间,进行讲授新课者,发现一次扣除50元。 (二)活动成效考核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5cd67a53306c1eb91a37f111f18583d049640f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