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课后服务报备材料清单 一、学校举办校内早餐、午餐、午间住宿服务的,需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一)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接受午间住宿学生的人数、人均面积、设施和管理人员配备、收费标准、内部管理体制、教师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的书面文。 (三)向学生提供早餐、午餐的中小学,可由学校学生食堂供应或从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订餐。需准备以下材料: 1.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有效健康证; 3.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由有资质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供早餐、午餐的,还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企业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市场监管部门发放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③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④经营企业法人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⑤企业的有效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⑥学校和供餐企业签定的食品安全责任(承诺)书(复印件); 注1:各复印件写上“经验证与原件相符”并盖章; 注2:若学校变更提供早餐、午餐的餐饮服务企业,需及时提供书面报告和以上①-⑥项材料备案。 (四)校内午间住宿管理制度: 1.校内午间住宿管理机构以及工作职责; 2.校内午间住宿经费管理制度; 3.校内午间住宿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校内午间住宿传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5.校内午间住宿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6.校内午间住宿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7.学生午间住宿服务协议书(样本)。 (五)家长委员会审议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同意学校开办校内午间住宿的相关会议纪要。 二、学校举办下午校内课后服务的,需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递交以下材料(一式2份) (一)书面申请报告(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拟引进的机构、开设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时段安排、管理人员配备、内部管理体制、教师劳务报酬发放标准、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课后服务管理制度: 1.课后服务管理机构以及工作职责; 2.课后服务经费管理制度; 3.课后服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课后服务管理人员工作制度; 5.课后服务协议书(样本)。 (三)家长委员会审议书面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同意举办下午校内课后服务的相关会议纪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ae5c226bfd126fff705cc1755270722192e59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