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建质安发[2011]406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1.10.08 【实施日期】2011.10.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四川省“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11]406号)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消安[20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当地政府统一安排,结合建筑施工现场特点,认真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全面开展专项检查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要求,分四阶段全面开展工作,督促有关单位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d0d9e1178884868762caaedd3383c4ba4cb4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