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邮政公司汇总缴纳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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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邮政公司汇总

缴纳增值税请示的批复

【法规类别】增值税

【发文字号】川国税发[2014]94

【发布部门】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4.06.30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四川省邮政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请示的批复

(川国税发〔201494号)



成都市国家税务局、财政局:

你局《关于四川省邮政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的请示》(成国税发〔201462号)、《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四川邮政公司在我市青羊区汇总缴纳邮政服务增值税的报告》(成财税法〔20144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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