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所招聘人员政审表 员工晋升(降级)管理规定 制度 名称 员工晋升(降级)管理规定 受控状态 执行部门 第1条 目的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能力和素质,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并在公司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机制,规范公司员工的晋升、晋级工作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3条 权责 a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公司的员工晋升制度。 b 相关部门经理负责对晋升员工进行考核。 c 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对晋升员工进行最终审核。 第4条 晋升较高职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a 较高职位所需技能。 b 相关工作经验和资历。 c 在职工作表现良好。 第5条 员工晋升的形式 a 定期:每年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实施统一的晋升计划。 b 不定期:在工作过程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的员工,可随时予以提升。 c 在工作过程中态度散漫、工作不能胜任、表现较差者,公司根据其实际能力予以降级。 第6条 晋升操作程序 a 行政人事部依据考核资料,协调各部门主管提出晋升或降级人员建议名单,呈请总经理核定。 b 不定期提升或降级者,公司根据任人唯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的用人原则,以日常考勤和目标考核为依据由各部门主管提议晋升或降级人员名单,行政人事部核实,呈请总经理核定后执行。 页脚内容2 54所招聘人员政审表 c工作成绩出色者,可以晋升职务,贡献突出者可破格晋升。晋升分为本人申请和领导提拔。 d 本人申请者,填写《员工考核表》,对自己的工作及表现进行总结。报主管领导和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复后报行政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e 领导提拔或降级者,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转行政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7条 晋升核定权限 a 高层管理职位由总经理核定。 b 各部门经理由部门总监以上人员提议并呈总经理核定。 c 各部门主管以下各级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议,呈总经理核定,行政人事部备案。 d普通员工由各级单位主管核定,报总经理复核,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8条 晋升考核方法和标准 a 公司对即将晋升人员实行360度考核法和观察法进行考察,考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80分。 b晋升人员每一绩效考核周期考核评定结果不得低于90分。 第9条 其他事项 a 员工岗位晋升或降级后,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新到员工的部门培训工作,如有必要,相关部门可以指定专人带领或引导。 b 凡因晋升或降级变动职务的,其薪酬由到岗之日起重新核定。 c 公司各级员工接到晋升或降级通知后,应在指定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 第10条 附则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制定和解释,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编制人员 编制日期 审核人员 审核日期 批准人员 批准日期 页脚内容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2ef2218ee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d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