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为不断提高员T的整体素质及业务水平,规范全员质量培训 教育工作,根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 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企业应制定年度质量培训计划开展企业员工质量教育、 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企业负责人估计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 质量教育、培训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三)质量知识培训方式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 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 (四)企业新录入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质量教育与培训,主 要培训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 关法律、法规,药品专业知识及技能、质量管理制度、职责及岗 位标准操作规程、各类质量台帐、记录的登记方法等。 (五)企业负责人及在岗员工定期进行药品法律、法规、规 章和专业技术、药品知识、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与考核,企业质 量管理人员、质量验收人员、养护、保管、营业员等工作的人员, 每年应接受企业组织专业技能的继续教育,执业药师每年接受省 级或市级药监部门组织的继续再教育。 (六)企业应当为销售特殊管理的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 求的药品、冷藏药品的人员接受相应培训提供条件,使其掌握相 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 (七)参加外部培训及在职接受继续学历教育的人员,应将 考核结果或相应的培11教育证书原件交企业验证后,留复印件存 档。 (八)企业内部培训教育的考核,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选 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并将考核结果存档。 (九)培训、教育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级、加薪或奖惩等 工作的参考依据。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61b5e8a2fc58bd63186bceb19e8b8f67c1cef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