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三明市建宁县黄埠乡竹薮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三明市水利局 • 【公布日期】2022.07.15 • 【字 号】明水审批〔2022〕62号 • 【施行日期】2022.07.15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水文水环境 正文 三明市水利局关于三明市建宁县黄埠乡竹薮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明水审批〔2022〕62号 建宁县水利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查审批建宁县黄埠乡竹薮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建水〔2022〕55号)收悉。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三明市建宁县黄埠乡竹薮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规模 基本同意三明市建宁县黄埠乡竹薮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河段总长度8.03公里,其中竹薮溪干流2.69公里,支流银坑溪3.47公里、下街溪1.11公里、际头溪0.76公里;工程总投资为1149.42万元(不包括拆迁征地、经营性项目及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费用)。 二、有关要求 (一)请根据评审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加强专项资金监管,专款专用,规范财务管理制度。 (二)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的要求,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三)项目涉及的用地、用林、环评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在未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前,不得违法开工建设。 (四)要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明确管护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三明市水利局 2022年7月1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87db05b5b0216fc700abb68a98271fe900eaf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