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查课制度 查课制度 为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教学秩序正常,特制定查课制度。 一、查课人员安排:当天值班领导与最少一位没课的中层领导 二、查课要求: 1、每天查课不少于两次,上下午分别不少于一次。 2、查后对照《总课表》与《调课记录》认真填写《查课记录》。 3、各组在查课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如实记载,并及时反馈给有关教师。 三、查课内容与评分标准: 1、检查教师上课到位情况,要求按课程表上课,不擅自调课、改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脱岗,严禁上甲课做乙事。2.5 2、检查教师上课情况,要求不坐着上课(除身体不适外)、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等。2.|5 3、检查各班课堂纪律,要求学生不吵闹,教师对学生不放任自流。2.5 4、搜检教师仪表和教态,要求老师仪表端正,教态亲切,用普通话教学。2.5 5、当时没课在办公室内办公的教师要认真办公,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10分 四、查课结果及处理办法: 1、查课人员必需于当日查课结束后将“查课记录”收拾整顿汇总上交刘书记处。 2、查课记录将作为考核评优、评选先进时的参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9389e8575a20029bd64783e0912a21615797f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