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奥尔森·奥尔森作为美国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在1965年所著的《集体行为的逻辑》被译成十几种语言畅销全球,更奠定了他集体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的地位。我有幸拜读了这本经典名著,他从集团和组织理论的概念入手,将理性人假设引入社会领域集体行动问题的研究中,奠定了集体行动理论的逻辑起点,很好地解释了生活中诸多集团及政治问题。以下便是我的相关读书心得。 首先梳理一下本书的框架,奥尔森首先阐述了集体行动理论与理性人假设的相关理论,为从微观机制来对集团腐败进行分析奠定理论基础。奥尔森鲜明地反驳了传统理论丝毫不加怀疑地认为正如单独的个人会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行事一样,有着共同利益的个人所组成的集团会为他们的共同利益而行事。并随后得出了在许多情况下小集团比大集团更有效率、更能创造价值的观点。第3章则考察赞成工会的论点的含义,并得出以下结论:某一形式的强制性会员制度在大多数情况下对工会是生死攸关的。第4章则用本研究中提出的方法对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进行考察并对其他一些经济学家提出的国家理论进行分析。第5章按照本研究阐述的逻辑对许多政治学家使用的集团理论进行分析,并证明对这一理论的通常理解在逻辑上是矛盾的。第6章提出了一个新的压力集团理论,说明大的压力集团组织的会员制度和力量并不是游说疏通活动的结果,而是它们其他活动的副产品。 奥尔森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搭便车”之所以发生在于信息不对称,所以集体行动难以达成的根本原因在于信息不对称。他进而从特殊利益集团的内涵、特征及类型入手,与集团腐败案件相结合分析,论证了集团腐败的行为主体就是特殊利益集团,并提出了集团腐败的新的概念。接下来提出了腐败集团中的组织者,监督机构的对立性以及腐败成本的高低是防治集团腐 败的重要因素。 “我们必须坚持一种判别真伪的原则,即对历史规律的任何解释必须适用于两个以上的事件才算成立。” “一种理论的说服力不取决于它能够解释多少件事实,而在于它能说明差别多大的不同类型的事实。” 奥尔森是独特的。正如诺贝尔经济奖得主罗伯特·梭罗说的,“我们大多数人都相当类似,认识其中一个就等于认识了全部。但奥尔森不同,他别具一格。这使我们更加怀念他。”奥尔森的独特在于他一生专门研究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个人的理性行为往往无法产生集体或社会的理性结果? 世界充满了未知,只要我们足够的执着与专注,不断的追寻逻辑,很可能会有伟大发现。问题是这种伟大对你有多大的吸引力,面临许多欲望的时候,你是否会动摇与放弃?你是否从这种思考的过程中得到极大的快乐?这恰恰是我们现在社会中难于寻觅的的。几十年以前的陈景润身上曾经显现过。 下面我们来看一看个人理性导致集体的无理性的例子的分类。 人的自利分成两类,一类增加自己的利益,一类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损。人的行为也分两类,一类是作为,一类是不作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af7f20c84254b35effd34d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