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理论 集体行动的研究对于社会学和经济学都是重点领域之一。社会学家和经济学家都对集体行动得以实现给出了大量的理论解释。 人们通常认为,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群体一定会为实现共同利益采取集体行动。譬如,消费者会组织起来与售卖伪劣产品的商家作斗争;全世界无产者会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剥削,住在同一座楼里的邻居会提供公共楼道的照明;同一国家的国民会支持本国货币的坚挺;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奥尔森在这本杰作里,主要通过对美国工会的分析,发现这个貌似合理的假设并不能很好地解释和预测集体行动的结果,许多合乎集体利益的集体行动并没有产生。相反,个人自发的自利行为往往导致对集体不利、甚至极其有害的结果。正如中国的一句俗话:“三个和尚没水吃”。为什么呢?因为人人都想搭便车。“两个和尚抬水喝”是集体行动成功的例子,而“三个和尚没水喝”则体现了集体行动的失败。从“二”到“三”由成功至失败的变化,关键在于集体人数的增大。由此可以推论,大集团比小集团更难于为集体利益采取行动。 勒庞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一位法国思想家,被公认为社会心理学的创始人。勒庞生活的年代正值法国政局动荡时期。法国革命追求的是自由、平等、博爱,但革命后却政局动荡、专制横行、杀人如麻。这些破坏性的大众行为给勒庞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勒庞整个理论的核心就是所谓的心智归一法则。他认为,作为个体的人是理性的,有教养的、有文化的,但随着聚众的密度增大,身处其中的个体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将逐渐趋向一致,变得越来越野蛮和非理性,其行为也越来越受到脑下垂体的控制。这些人同时具有双重道德,既能做出英雄版的献身之举,同时也会残暴无情。他们拜倒在英雄和权威的脚下,同时在弱者面前耀武扬威。因此,在勒庞的眼中,聚集起来的大众往往成为乌合之众,集体行为(包括社会运动和革命)值得肯定的少,因为他们都是非理性的产物。他的思想开创了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范式,为后来布鲁默等人所接受。 早期的美国学者一般都把法国的思想家勒庞看作集体行动研究的鼻祖。勒庞的整个理论核心就是所谓的心智归一法则: 勒庞认为, 集体行为是人们情绪感染的结果, 群众的特征表现为有意识的人格已经消失, 无意识的人格占据主导地位, 情绪因观众的感染、暗示的影响使群众的心理朝着某一个方面发展。在群众中, 个人的文明程度降低, 理性的思考和自我控制减弱甚至消失, 在感染的 作用下,个体会被卷入狂乱中。 继勒庞之后, 美国集体行动的研究从总体上来说开始不断从社会心理视角 向社会学视角转变, 但同时又保持了社会心理学视角的内核。在这条道路走的最远的是斯梅尔塞的集体行动理论。他认为,所有的集体行动的产生, 都是有以下的六个因素决定的: 结构性诱因、结构性怨恨、一般化信念, 突发性事件、有效的动员、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他认为, 这六个因素都是集体行动发生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随着上述因素次第形成, 发生集体行动的可能性也在逐渐增强。一旦六个因素全部具备, 集体行动就必然发生。斯梅尔塞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加值理论。 1970年, 格尔发表了题为“人们为什么要造反”一书, 此书在集体行动背景中部分讨论了大量的社会结构因素, 包括社会变迁、经济转型等,但核心却是心理学的。书中, 格尔提出了挫折——反抗机制, 他用“相对剥夺感”概念来解释集体行动。他认为, 每个人都有一种价值期望, 而社会则有一种价值能力, 当社会变迁导致社会价值能力小于价值期望时, 人们就会产生相对剥夺, 相对剥夺 感越大, 人们造反的可能性就越大破坏性就越强。 早在英国18、1 9 世纪的政治学家和美国20 世纪的经济学家对集体行动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结语 奥尔森的集体行动理论的贡献是不言而喻的。概而言之, 奥尔森对集体行动和国家兴衰的深入探索和分析不仅视角新颖、论证严密, 而且观点独到、解释力非常强, 相当多的现实问题一拿到他这一理论审判台上, 便可豁然开朗, 迎刃而解。当然, 这一理论的缺陷似乎也是显而易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e80e6764757f5acfa1c7aa00b52acfc789eb9f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