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行动的逻辑》读后感 《集体行动的逻辑》读书笔记奥尔森·奥尔森作为美国的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他在1965年所著的《集体行为的逻辑》被译成十几种语言畅销全球,更奠定了他集体行动理论的代表人物的地位。 本书的观点是,“除非一个集团中人数很少,或者除非存在强制或其他某些特殊手段以使个人按照他们的共同利益行事,有理性的、寻求自我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从这句话中可以看出两种集团形式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在区分这两种集团的性质和功能之前,需要首先了解集团成员行动的相关理论,而这是本书在探讨小集团时所予以阐述的。根据作者的理论推演,只有集团收益率乘以个人得到的集团收益的份额等于集体物品总成本的增加率时,个人得到的集团物品数量最优。这里,集团收益率必须超过成本增加率,其倍数等于集团收益超过个人收益的倍数。这也就是说,只有个人占集体的份额大于成本占收益的份额,即个人的收益大过成本(这里应该指总成本)时,也就是集体物品的成本与集体物品所获得的收益相比微不足道时,才会产生提供集团物品的可能。 于是根据这个理论公式,可以看看小集团和大集团的区别究竟在什么地方。当一个集团是小集团时,由于成员很少,获得其他成员行为的信息成本较低且相互监督的可能性很大,所以集团成员可以经过协商共同承担提供集体物品的成本。并且,即便只有一个成员承担所有成本也仍然可以提供集体物品,因为小集团的个体份额是很大的,特别是小集团中的大个体,而成本相当于集体收益来说又是很小的。不过, 这里需要明确的是,这样也容易产生少数剥削多数的倾向,也就是小集团中的众多小成员搭大成员的便车。 另外,还需要了解的是,在小集团的成员不断增多的时候,由于成员的增多,由成员享有的平均收益所组成社会最优收益不断增大,之前单独负担成本的成员已经无力提供更多的资源以满足这些收益实现所需要的成本,使得这个集团距离最优收益水平越来越远,最终也会导致集体物品供给的失败,而这个会在大集团中得到更详细的阐释。就大集团来说,由于成员数量远大于小集团,提供满足所有成员的集体物品所需要付出的成本是相当大的,使得单个个体是无法承担的,这就要求其他个体分担这些成本。但理性的成员会考虑,即便他付出相应的成本,他的行为也不会对这个大集团产生明显的帮助作用,并且即便他毫无付出,他也仍然可以分享集体物品的收益。于是,作为理性人,他自然会选择不分担成本,每个人都这样想的时候就导致没有人承担集体物品的成本,集体物品的供给成为不可能。要实现集体物品的供给,则必须求助于选择性激励的供给或者非集体利益的提供,使得付出努力的个体成员能够得到额外的好处。 人类任重而道远。奥尔森还发现,集体行动在两种特定条件下比较容易产生,一是集体成员的「不对称」,二是「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所谓「不对称」即集体成员收益的不对称。个别成员从集体行动中得到的利益比其他成员来得越大,他为集体行动作贡献的积极性也就越大。假如三个和尚中有一个是喝水特别多的「水鬼」,而其他两个是很少喝水的「耐乾旱品种」,那么「水鬼」和尚挑水给大家喝的可能 性就很大。「不对称」在国际间的集体行动中经常出现,例如亚洲金融危机对日本影响很大,因此日本积极出钱设立「亚洲货币基金」。同样,美国认为北约能给美国安全带来很大利益,因此愿意负担高达70%的北约经费。 「选择性激励」的存在是实现集体行动的另一个条件。选择性激励可以分为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两种。正向激励通过搭卖私人物品的方法,刺激集体成员为负担集体行动的成本作贡献。许多慈善机构的筹款活动都提供正向激励,例如,购买慈善演出的门票可以观看别人看不到的演出,慈善捐款可以获得嬴取奖品的抽奖机会等,都是搭卖私人物品的行为。三个和尚中的那个小和尚也许就不介意天天下山挑水,藉此机会偷偷瞧一瞧在河对岸洗衣服的那位貌美村姑。与此类似,美国劳联产联领袖组织工会运动得到的利益,主要在于他们个人所获得的政治权力和行政资源,与劳资谈判获得的直接利益反而关系不大。反向激励是惩罚搭便车的措施,最常见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2a7f45f15527a5e9856a561252d380eb639423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