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备案核查规范

时间:2023-03-28 00:10:28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2.0信息核查要求

2.1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要求,基础电信企业和各接入服务商在向通信管理局提交网站申请备案之前,要对主办者身份信息当面核验、留存有效证件复印件,要对网站主体信息、联系方式和接入信息等进行审查。请各地()州移动分公司在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环节有效做好把控。

2.1.1核验内容

各地()州移动分公司根据相关网站的委托代为履行备案、备案变更等手续时,应对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网站信息,以及提交的接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验。 2.1.2网站主办者(主体)信息

网站主办者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包括单位和个人两类。 2.1.2.1网站主办者为单位,核验证件为:如网站主办者为机关、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为核验其单位资质的第一证件,在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情况下,可核验事业法人证书或社团法人证书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为企业,核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原件;如网站主办者为军队,核验军队代号证书原件。

2.1.2.2网站负责人的个人证件:如网站负责人为中国公民,身份证原件为核验其身份的第一证件,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可核验户口簿、军官证、台胞证等原件;如网站负责人非中国公民,则核验其护照原件。

2.1.3网站负责人的定义:

若网站主办者为单位,网站负责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委派具体负责网站的部门负责人;若网站主办者为个人,网站负责人为其本人。

2.1.4联系方式:

如网站主办者为单位,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如网站主办者为个人,联系方式是指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办公电话或住宅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 2.1.5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网站域名、涉及需前臵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网站服务内容/项目。 2.1.6接入信息:

接入服务提供者名称、接入方式、服务器放臵地点、网站IP地址。

2.2网站备案核验规程

2.2.1我公司业务人员受理网站主办者提交的信息后,对主体信息、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预核验:初步判定主体信息是否真实,通过电话、邮件等途径核验联系方式是否正确。

2.2.2我公司业务人员通知网站主办者,由网站负责人本人携带核验所需证件原件、材料到移动分公司现场办理核验手续。

2.2.3移动公司现场采集并留存网站负责人彩色正面免冠照(电子照片规格:800×600像素)背景采用按工信部统一要求,我公司制作、提供带有标识的幕布作为拍照背景,照片应显示拍照时间和背景标识。

2.2.4移动公司备案人员利用公安、质检、工商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居民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等信息源,核验网站主办者提供证件原件的真实性。同时通过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证与当事人是否一致。核验无误,留存身份证明和单位有效证件复印件。

2.2.5移动公司备案人员登录本单位备案系统,依据证件原件内容对网站主办者网上提交的主体信息进行核验:核验证件持有者、证件类型、证件内容与备案系统中录入的网站备案信息是否完全一致,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网站主办者提交的域名证书或域名注册机构网站公共查询信息,核验网站域名所有者与网站主办者身份的一致性,不一致不予受理;依据本单位对网站的实际接入情况,准确录入网站备案接入信息各项内容。

2.2.6若核验无误,移动公司备案人员填写统一格式的《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若发现备案信息有误,现场核实修改,并在《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中进行记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一式两份:一份移动公司内部留存,一份上报网站主体所在地通信管理局,加盖接入服务单位公章。网站主办者和接入服务单位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cdab1be2e3f5727a4e962d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