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实施办法 第一条 (含义) 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 以下简称( 平抑基金”)是指学校用于应对原材料、用工等运营成本在短期内快速上涨时,平抑学生食堂饭菜价格的专项资金。 第二条 设立依据) 根据( 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和( **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食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有关要求,以及( **市教育委员会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高校学生食堂伙食价格平抑基金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设立目的) 确保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和质量基本稳定,以及规范平抑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第四条 设立标准) 一)按照上一年度全日制学生学费总收入2%的比例标准设立当年度的平抑基金。 二)如在当年部分或全部使用了平抑基金,当年所用部分在次年补齐。 第五条 资金来源) 全日制学生学费收入、食堂搭伙费、上一年度结转的平抑基金和其他收入等。 第六条 补贴对象) 平抑基金用以对直接为学生提供基本伙食保障、认真执行教委和学校要求的学生食堂进行临时性成本补贴。 第七条 审批和使用) 一)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财务处、审计室、学生部、研工部、工会和校政处等部门组成的平抑基金管理小组,其主要职责是审核批准平抑基金的使用,监督平抑基金的使用情况。 二)校政处负责平抑基金使用方案的制订。 三)平抑基金的财务管理由财务处负责,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启动条件) 一)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或者CPI中的食品类价格指数季度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10%时,学校应当启动平抑基金。 二)在特殊情况下( 如人力成本大幅增长等),经平抑基金管理小组评估认为应当启用的,报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后启动。 第九条 评价和监督) 一)学校成立由团委、工会、学生伙食管理委员会等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ef9dd6e68d97f192279168884868762cbaebb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