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远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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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有关“远郊区、县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幅度”和“房屋附属物、

树木补偿价格”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交易与市场

【发文字号】京房地评字[1997]356 【发布部门】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发布日期】1997.05.07 【实施日期】1997.05.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实施《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

有关“远郊区、县房屋重置价格补偿幅度”和

“房屋附属物、树木补偿价格”的通知 (京房地评字[1997]356 199757日)



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

根据《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北京市房屋估价办法>的通知 (京房地评字(1996)573)的规定及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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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6fdd778f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1288a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