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三十四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辽宁省沿海自建渔港视频监控系统维护及更换摄像头采购项目(以下称本项目,采购计划编号:LNZC20190900978)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诉人:大连佳信智能通信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不老街7号 法定代表人:于宝斌 被投诉人1:大连腾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春都园7-1号沈铁龙畔锦城9号楼1号公建 被投诉人2:辽宁省渔港与水产种苗中心 地址:大连市滨海东路5A号 相关供应商:沈阳安尼威尔电子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79号 二、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投诉事项1: 采购人拒绝接收质疑文件,并口头表明一切交由招标代理机构处理,采购人是否合理公正的进行委托。投诉事项2:代理机构质疑答复结果规避我方问题,招标过程中代理机构是否有不公正行为。投诉事项3:参与此次项目的评委,是否有主观团队合作,是否有倾向性的评分。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2019年11月28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04b88e9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e84d2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