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法规类别】农村农场财务管理 【发文字号】辽财预[2013]658号 【发布部门】辽宁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3.09.27 【实施日期】2013.09.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通知 (辽财预〔2013〕658号) 各市(不含大连)、绥中县、昌图县财政局: 现将《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或工作建议,请及时反馈。 辽宁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7日 1 / 2 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我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提高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12〕72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预〔2012〕44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奖补资金(以下简称“奖补资金”)是指省以上财政安排的,用于推进我省深化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的以奖代补资金。 第二章 资金分配和下达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4e11042b04e852458fb770bf78a6529647d35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