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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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生命,敬畏尊严 作者:大海之子人 不仅需要衣食住行,在物质上有基本保障,更要活得有尊严。一些有傲骨的人,在肉体和尊严相冲突时,选择了尊严。古代齐国,就有宁可饿死,不食嗟来之食的故事。商朝的佰夷叔齐饿死不食周粟。诗人陶渊明,也不为五斗米折腰,宁可卸甲归田,不与世俗同流合污,独自过上“种豆南山下”的清闲日子。 尊重生命,敬畏尊严,这不仅是对自己要求,也应当是对待他人的要求。有的人,对自己的尊严看得很重,不允许他人有半点轻侮,但不懂得尊重他人。在“高贵者”面前,他可以曲意相迎,在“底下人”面前,则摆出一副高傲的姿态,根本不意识到他人也有尊严。一个贵妇人在清晨遛狗的时候,让狗随意大小便,清洁工好意提醒她,她横眉怒目,竟大言不惭地说:“你有什么资格说我的狗,我的狗比你值钱多了!”在这个“贵妇人”看来,清洁工不如其狗,是不值得享有尊严的。 其实尊重是相互的。你尊重别人,别人也会尊重你, 文学家屠格涅夫遇见一个乞丐,他想上前施舍,乞丐感激地伸出双手。但作家翻遍口袋,却没找到一分钱,于是尴尬地握着乞丐的手说:“兄弟,不好意思,我忘了带钱。”这时,乞丐非但没有责怪,反而激动得流下泪说:“你能叫我兄弟,让我和您站在同一条线上,已经让我感激不尽了。”这就是尊重的力量。如果那位贵妇人,出于摆阔,丢给乞丐100元,目光里却露出鄙夷,我想乞丐为了生存,即使收下了那100元,嘴上说一声谢谢,心底里也是不会感激的。 最近看了几则城管暴力执法的消息,感到不是滋味。从延安城管踩踏商户的头部,到广东女小贩遭城管掐脖,再到前几天湖南临武瓜农遭城管用秤砣击头致死,引起社会纷纷的关注和谴责。城管怎么啦,为什么暴力执法的事件屡禁不绝?原因当然可以说出一大堆,但不尊重他人生命,不敬畏他人的人格尊严,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 城管执法的对象,都是一些社会弱势群体。在某些城管人员眼里,他们随意设摊、乞讨,影响市容,不讲文明,是无所谓尊严的,不需要、也不值得去尊重。他们在执法的时候,态度粗暴,行为粗鲁,没收、驱赶、谩骂、动武,无所不用其极,有人戏称是“鬼子进村”。就拿临武的瓜农来说,家里种了几亩地的西瓜,没有人来收购,只能自己拉车去城里卖。当许多人坐在空调房里喝茶还感到闷热的时候,瓜农为了生活,站在马路上,烈日炎炎,无遮无盖,生活之艰难,可想而知。他们也是人,是我们的兄弟,他们最起码的生存要求,应当给予理解,他们的人格尊严,应当得到尊重。但我们有些城管人员,缺乏起码的理解和尊重,没收的西瓜,连收据也不开,稍有不满,就拳脚相向,人倒地了,还说他装死。我们能这样对待一个手无寸铁,老实巴交的农民兄弟吗?能无视他们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吗? 我丝毫不反对城管执法 ,对城管执法的合理性和必要性给予充分的理解。随着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城镇商业的日趋繁荣,城管人员在整治城市的文明和次序上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他们的执法行为应当得到尊重,暴力抗法应当得到制止。问题是,城管在执法时,要不要让那些弱势群体有一个起码的生存环境?他们的人格尊严要不要得到起码尊重?他们的生命要不要得到起码关爱? 社会上,对师长的尊重,对专家的尊重,对地位显赫人士的尊重,这是多数人能够做到的,难的是对乞丐、小贩、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和尊重。有些人,对自己的宠物关爱备至,看到清洁工昏倒在马路,却不屑一顾;有些人,对上司恭恭敬敬,对下属颐指气使;有些人,对“上层人士”笑脸相迎,看到衣冠不整的民工,就侧身掩鼻,骂他们“乡下人”这种带着浓厚功利色彩的所谓“尊重”,不是真真的尊重,而是心灵的扭曲。 对人尊重,是不分强弱和高低贵贱的,包括对待犯人和俘虏。我军历史上就有优待俘虏,不虐待俘虏的传统,这是一种高尚的道德观念,是仁义之师取得胜利的精神力量。而美国大兵对俘虏却是百般的凌辱,甚至在尸体上小便取乐。他们凭借实力,在战场上取得了胜利,在道德上却为正义的人类所不齿。我们即使对一个犯了死罪的人,也要保证其基本的权利,如死前让他吃饱,让其与亲人见上最后一面,让其留下遗嘱,等等。有个死刑犯,临终前提出要求见亲人最后一面,监狱却没有满足他的合理要求,这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漠视,是不可取的。 有人说得好,如果生命是一座庄严的城堡,那么尊严就是支撑穹顶的梁柱;如果说生命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那么自尊就是并肩而立的群木,如果说生命是一列奔驰的火车,那么自尊就是伸向远方的铁轨。 一个人要有尊严,一个民族要有尊严,一个国家要有尊严。尊重生命,敬畏尊严,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石,是人间和美的纽带。 2013年7月21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3fd671e90c69ec3d5bb755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