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9169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Model of financial management system for sales companie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户和费用户,具体核算见第二章。 1.2、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3、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如有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全。 1.4、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2、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各销售分 公司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即货款户和费用户;账户资料交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费用账户用于销售分公司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销售分公司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股份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股份公司财务部备案。 2.3、回款。对于销售回款要及时汇入总部银行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货款账户余额达到2万元时,或货款停留达一周以上,必须即时汇入股份公司总部指定账户,每月25号前必须把所有货款账户的余额汇入总部账户。 2.4、费用账户。销售分公司的费用开支等所需资金由股份公司财务部根据月度预算下拨至各分公司的支出账户,具体办法详见《费用管理制度》。 2.5、支票管理。凡不能用现金收付款的各项业务,一律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623ca3451d380eb6294dd88d0d233d4b14e3f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