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厂务环境管理程序 生效日期: 版 本: B 页 数: 1OF 1 编写: 批准: 1.0目的: 为车间、厂区及其它周围地区保持良好卫生状态,为员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工作环境。 2.0范围: 生产车间、仓库、厂区。 3.0职责: 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定期的工厂环境设施检查。 4.0工作内容: 4.1 公司按工厂环境卫生及相关客户要求制定相关检查清单/表格; 4.2 由人事行政部组织检查小组按检查清单进行检查; 4.3 检查人员将检查情况记入《厂务环境检查表》,并通知会存在不足之处的部门改善。 4.4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跟进改善情况并记录改善情况,如未作有效改善,应提交环境安全健康委员会处理。 4.5每月由1-2名检查人员检查全厂的厂务环境。 4.6检查的项目包括:上述区域之门窗、天花板、墙壁、容器、垃圾管理、物料区域、排水沟等等。 4.7每次检查完成后,将相关检查的结果通报各相关部门,由责任部门/人采取纠正行动,限期进行改善. 4.8 检查小组负责人应对改善的情况进行复核。 4.9相关检查的记录。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7bde30317a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f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