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关于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各学部: 为加强我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切实提高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确保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顺利完成,现将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部严格按照《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关于做好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人文教字【2015】37号)的文件精神开展毕业论文(设计)的后期工作。 二、认真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和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应予以及时解决,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注重对学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抄袭和拼凑现象。 三、各学部应于5月9日之前将答辩工作安排(含附件1)以书面形式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电子版发送490904429@qq.com),学院将随机抽查各学部的论文答辩工作。 四、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工作参照去年教务处下发的文件(人文教字【2015】10号和人文教字【2015】11号)执行。 五、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结束后的一周内,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各学部务必于2016年6月1日前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录入系统工作; 2、及时完成答辩工作总结,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 注:附件1《2016届毕业生各学部毕业论文答辩安排情况统计表》以电子档形式发送。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四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8adc4b12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