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当前基层村账镇管”现状与改进 作者: 黄文伟 来源:《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1年第9期 “村账镇管”或“村账乡管”(以下以“村账镇管”代称)作为我国基层农村经济活动的管理方式,最早起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是属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地方财政管理探索的形式之一。其基本做法是:各行政村不再设置会计和财务人员,由乡镇政府成立会计服务中心(或依托于各乡镇的财政所、农经站等),对村级财务实行账钱双代管。会计服务中心统一向社会公开招聘会计人员,采用进驻或集中的方式为属下各村记账,各村只设报账员,对村级账实行定期统一报账。尽管过去十余年中,对于“村账镇管”这一做法,是否符合村民自治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着一些不同的声音,但是通过长期的实践与理论探索,“村账镇管”这一做法对于基层村级经济活动的规范、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促进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都是一种有效的尝试。 “村账镇管”起源于对基层农村账务的规范化管理。改革开放后,我国农村经济得到迅速发展,特别是某些发达省份,除传统的农业经济外,层出不穷的乡镇企业、集体产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但是农村集体经济的管理方法和手段仍然停留在旧的一套:财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财会人员素质与配置都存在一些问题,基层村干部对财会工作的干预较大等,使得“村账镇管”这一做法提上了议事日程。 一、当前“村账镇管”的现状简析 (一)当前“村账镇管”还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模式 当前,各地在实施“村账镇管”的形式上,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由基层财政部门主导,如各乡镇的财政所或专门成立的会计服务中心。这种做法类似于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集中核算与委派会计制度。虽然在财会管理体制上,由财政系统管理似乎更为合理,但由于其与基层乡镇政府具体事务结合不够,存在一些业务沟通上的问题。另一种模式是由乡镇主管的农经站负责主持。其主要做法是将原有的农经站业务进行扩展,主要是沿用了农村税费改革前农经站管理自筹资金(如三提五统)的方法,将基层农村村委会经济收支纳入统一管理。其好处主要是便于基层政府的统一管理,但不利于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对于基层政府对各村级经济资源的挪用或误用缺乏监督,最终影响村级财务管理水平。 (二)会计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还难以完全达到预期要求 由于基层条件限制与待遇等原因,基层会计人员很难在数量与质量上完全达到满意。在实施“村账镇管”过程中,有一些原有的农村会计人员、乡镇财政所或农经站的员工在承担此项工作,其专业水平等也亟待提高。如某县有28个农经员,却要承担511个村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平均每人要兼19个村的代理会计,不少人还要兼做乡镇工作。虽然业务水平高于村级原有会计,但人少事多,精力难以到位,难以有效管理。 (三)民主理财与监督管理还难以完全到位 一方面,有的村自实行“村账镇管”以来,以为村账拿到农村财务核算中心代管了,各项收支业务接受核算中心的监管,村级财务就不用再接受村民监督了,因此不再向群众公布村级财务,使得村务公开中重要的一环不能落实。另一方面,一般情况下“村账镇管”,会计人员都集中于乡镇,对于村委业务并不了解,款项的开支是否属实、必要难以切实监督,更多地是进行形式上的审核:看看票据是否规范,事项是否清楚,单据填制是否符合报销的制度等,难以有效发挥内部制约作用。 二、改进“村账镇管”工作的基本思路 (一)坚持“村账镇管”的原则 “村账镇管”这一新生事物,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必须坚持。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一方面随着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力度不断加大,各种支农性资金及财政转移性支付的投入增加,需要防范宝贵的国家资金滥用。另一方面是随着农村集体经济实力的增强,必须强化管理,防止出现漏洞。如何长期做好此项工作,笔者认为首先就要坚持“村账镇管”的原则,要坚持“服务便民、四权不变、依法代理、民主理财”。“村账镇管”要充分做到服务基层、服务农村,要站在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角度出发,考虑农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的实际情况,严格照章办事,具体工作程序化,做到实用、简捷、便民。同时,要坚持遵守《村民委员会自治法》与《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坚持村级财务的审批权、分配权、集体资金所有权、理财小组监督权不变“四权不变”。定期将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情况及时进行公开。 (二)统一“村账镇管”的认识 国发[2006]34号文件要求:“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村级会计代理制度等管理办法,促进村级财务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2008年7月财政部下发了《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进一步明确了财政部门对“村账镇管”工作的指导管理责任。实行村账镇管,可以更好地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发挥财务管理在集体财产管理、村级集体经济管理中的作用,不调拨村组财产,不干预村组经营行为,会计报表需由村主任签字确认才可报送。会计及会计服务中心(财政所、农经站等)无权决定农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经营权、支配权、收益权。从这个角度来看,实行村账镇管实际上是支持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贯彻实施。从近些年来各地实施情况看,实行“村账镇管”以后,村民对农村财务管理不满意的方面明显减少。2010年“四川在线”载,四川省长宁县监察局透露,“近3年,信访举报村社干部账务不清的信件和上访数量减少了98%,尤其是今年(2010年——笔者注)到现在1件也没有,这和全县实行了‘村账镇管’分不开。”这充分说明,“村账镇管”这一措施,不仅有利于基层农村财务的顺畅运行,更是稳定农村基层,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的重要做法。 (三)提高“村账镇管”的水平与效果 1.完善“村账镇管”的制度建设。各地在执行“村账镇管”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但其是否完善,执行是否严格也存在着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应从中央到地方统一“村账镇管”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统一起来,并制定相关的规范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明确主管部门、业务流程、监管要求,以对此项工作进行全面的规范,做到有章可循。另一方面,要规范操作。如各基层要坚持实行民主理财小组联签会审制度,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和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制度。 2.做好“村账镇管”的监督工作。村账镇管只是基础,多层监管才是关键。一方面,强化外部监督。实行村账镇管以后,村级财务收支既要接受乡镇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也要接受群众及理财小组的监督,以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同时,审计、财政、乡镇纪检、农经等部门应加大对村务公开的督办检查力度。另一方面,实行财务公开,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公开内容应细化到每笔业务收支,做到通俗易懂、一目了然,不避实就虚。公开前须由民主理财小组对公开内容进行审核,经村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签名,报乡镇财政(农经)部门审核认可后,在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张榜公示。 现阶段,“村账镇管”是农村集体经济管理的有效手段。在农业税收取消减小财政收入的同时,乡镇集体经济不断壮大,需要坚持和不断完善这一手段,通过统一认识,完善组织建设,提高人员素质,强化监督,合理经营农村集体经济,从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确保村级政务正常运转,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作者单位:广东省中山市板芙镇财政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bb716f24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