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韦伯的“价值无涉”观点之我见 关于韦伯的“价值无涉”这个观点是在《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一书中第一章里面所谈及的,这个观点引起我个人的兴趣。所谓价值无涉是指科学研究等工作不使用价值判断,只采用逻辑判断,即客观地说明"事实是什么","事物是如何变化的"。首先我们必须弄清楚,韦伯在价值判断与价值无涉中"价值"的涵义已经不同了,不是所谓那种分阶段的说法。在《社会科学方法论》中,韦伯指出他提出这三个概念作为学术研究的基本准则,主要是针对当时德国学术界出现的演讲式的教学方法,教授们借讲台有意无意的借"科学之名"宣扬某种包装过的意识形态与个人的价值判断。他认为每一项职业都有它内在的准则,学术作为一种志业,"作为一种人格",要使它得以实现的方法就是全心全意的去实现它,而不是将它作为一种工具。 在韦伯那里,"价值无涉"的含义不是单一的,而有两层含义。他认为,在选择研究的课题时,可以有自己的价值判断,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确定自己研究的内容。但是,在研究的过程中,则不能有任何的偏见,而应遵循科学的原则,就研究对象的本来面目进行探索,根据自己所发现的资料进行科学研究。这可以称为研究的第一阶段是"价值有涉"的,而第二阶段是"价值无涉"的。但我们是否觉得,一个完整的研究过程还有第三阶段呢?那就是学术的评价问题。只有在原有的研究基础上,结合别人的评论(尤其是批评),学术才会有进步。因此,学术评价至少是研究的后续部分。 关于韦伯的“价值无涉”的观点,我认为主体对社会事实的接受、选择、描述和综合可以有自己的价值判断,但是,在学术评论中,就应该抱着科学的态度,就像在对待自己所收集到的资料一样,"忠实的陈述"而不是"应该的陈述"。所以在我看来,是否应该保持"价值无涉"主要应根据自己面前是否有资料(或者说,是否面对着选定的社会事实),不管是自己准备加以研究的,还是自己准备加以评论的。哈贝马斯在提出研究的“有效性”里面就涉及到认为主张者要以真诚的态度讨论问题,这是对韦伯的“价值无涉”观点的发展和补充。根据这种选择标准,我们可以认为,在学术评论领域应该保持"价值无涉"的立场.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1d58fdc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