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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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培养方案

江大校办〔201248



一、学科简介

艺术硕士,英文名称为Master of Fine Arts,简称MFAMFA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创作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艺术设计是一门独立的艺术学科,其研究内容和服务对象有别于传统的艺术门类。同时艺术设计也是一门综合性极强的学科,要求将艺术形式、美感与社会、文化、经济、市场、科技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相结合,其审美标准随上述因素的变化而改变。艺术设计将艺术审美原则应用和再现于与我们生活密切相关的设计品当中,使之兼具审美功能和使用功能。艺术设计各个专业虽对设计知识的着重面不尽相同,但仍具有学科的共性。不论是平面的设计还是立体的设计,首先面对的是一个对所设计对象的理解——对设计对象相关的背景文化、理、历史、人文知识的理解。其次,关于美、节律、均衡、韵律等造型法则是共通的。

二、培养目标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要,具有系统艺术设计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一定的理论基础、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积极关心社会、民生和经济问题,愿意为建设和谐社会积极努力,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促进艺术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2.具有系统的艺术设计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设计实践创新力、理解力与表现力。 3.能够运用一门外语在本专业领域进行对外交流。 三、研究方向

艺术设计专业包含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四、培养年限

学制3年,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3.5年。 五、学分要求和课程设置

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课程设置分为公共课、学位课、选修课和必修环节。其中公共课8学分,学位课24学分,必修环节12学分,四类课程共计不少于50学分。其中实践类课程应占60%以上,公共课程集中在前2年,专业方向课程贯穿全学程。

六、培养方式

(一)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在培养过程中应突出专业特点,以实践为主,兼顾理论及实践的培养。教学方法主要采用艺术设计实践技能的个别指导与集体训练相结合的方式,辅以课堂讲授。

(二)实行导师负责制,鼓励导师聘请校外高水平的行业专家组成团队,集体指导艺术设计专业研究。


七、考核方式及要求

(一)课程学习和各种教学实践环节均需按教学要求进行成绩考核。公共课的考核一律采取考试方式,学位课和选修课的考核以作业考查方式进行。

(二)艺术实践、文献研读、艺术设计前沿(原艺术专题讲座)、研习报告及学术活动等培养环节的考核,采取考查的方式进行。考查主要根据平时完成作业(包括考察报告、专题报告及讨论、文献阅读报告、艺术实践的数量与质量)的情况进行考查,并由指导教师或有关教师写出评语和考查结果,记入学习档案。

(三)考核(考试或考查)成绩可按及格与不及格也可按百分制计,记入学习档案。考核不及格应由研究生本人提出补考申请,经导师同意后,允许补考一次。

八、学位论文要求

(一)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二)学位论文选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要求基本概念清楚、立论正确、分析严谨、计算正确、图表清晰、语句通顺,学术上有一定的深度,能反映出作者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实验技能和系统的专门知识。

(三)学位论文中提出的结论和建议,应以研究生本人的科研、实验或计算结果为依据,并在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与他人合作或在前人基础上继续进行研究的课题,必须在论文中明确标注。

(四)学位论文撰写应遵守《江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管理条例》,严禁各种违反学术道德的学术不端行为,如有违反管理规定,学校将根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九、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

在达到《江南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规定条件后,学位申请者须参加毕业考核。毕业考核包含实践展示和论文答辩。

(一)实践展示是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毕业考核的重要方面。每位申请者须按各专业方向培养要求,在学程的规定时间内举行不少于两次不同内容的专门实践作品展示。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应提交不少于10件的系列作品,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应提交1个中等规模以上的建筑、室内或环境艺术设计项目,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应提交不少于2个系列的时装设计。

(二)学位论文选题应与艺术设计实践紧密结合,应是对艺术设计作品的创作思考和理论阐释。论文应由研究生在导师团队或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字数不低于12000(不含图片)。论文答辩在毕业作品展示后随即举行。

开题报告、论文印刷格式及体例要求参照学校相关规定。 (三)研究生在学位申请前,必须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在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省级以上展览中发表艺术设计作品; 2.在专业性学术刊物上发表艺术设计作品; 3.参加艺术设计专业竞赛获奖;

4.作为主要参加者完成专业设计真实项目(前二名)

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并修满规定学分,专业考核与论文答辩均通过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


员会审核批准,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十、本方案从2012级全日制艺术硕士研究生开始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原《江南大学全日制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专业学位培养方案》(江大校办〔20113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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