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告知单 提交材料告知内容: 1、网站申请自动生成的《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 2、法人(负责人)签署的保证声明; 3、《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企业自己制定的相关制度原件(见附件); 5、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 6、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7、法人(负责人)的身份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复印件; 8、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证明和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 9、其他材料(请根据自己实际经营情况对照《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提供所要的其他制度和材料)。 以上材料需打印(复印)逐一盖章后上交,其中2、3、4、5、6项上传系统。 附件:《山东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中申请食品经营许可企业应当提交的制度材料: (一)食品经营企业和单位食堂应该提交的(第9、10条仅适用于食品经营企业) 1、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细则第七条)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细则第七条) 3、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细则第七条) 4、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细则第七条) 5、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细则第七条) 6、食品贮存管理制度(细则第七条) 7、废弃物处置制度(细则第七条) 8、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等(细则第七条) 9、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细则第八条) 10、大型食堂包括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国家或行业规定的食品安全相关资质证明、通过HACCP认证的食品经营企业直接质量负责人的证明或者经过培训和考核的证明材料(细则第八条) (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该提交的 1、食品销售记录制度(细则第七条) (三)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该是也经营其他食品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 1、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细则第七条) (四)无实体门店的网络食品经营者应该提交的 1、食品可追溯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制度(细则第十四条) 2、与生产商或供应商签订的运输、贮存协议、销售合同复印件(细则第十四条) (五)食品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应该提交的(填在申请书里) 1、仓库的详细地址(细则第十七条) (六)实行连锁方式经营的企业的门店应该提交的 1、连锁企业总部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细则第十八条) 2、经营过程中由总部统一保存的进货查验记录等材料目录(细则第十八条) (七)利用自动售货设备销售食品的应该提交的 1、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信息(细则第二十二条、办法第十二条) 2、自动售货设备定期检查、维护,避免食品超过保质期的制度(细则第二十二条) (八)销售散装熟食的应该提交的 1、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细则第二十七条) 2、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细则第二十七条) (九)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应该提交的 1、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细则第三十一条) 2、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的制度或经营操作流程(细则第三十四条) 3、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证明(细则第四十二条) (十)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该提交的 1、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自酿酒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细则第四十四条) 注: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应该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企业或事业单位申请办理咨询电话:8699315 个体申请办理咨询电话: 兴仁所8876315 兴城所8670315 张范所4611315 食品经营许可网上申报流程 1.登录“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 ↓ 2.点击窗口“业务系统链接”进入选择相关事项的“申报端” ↓ 3.注册登录账户、设置登录密码(注:账户输入企业或事业单位全称) ↓ 4.登录申报页面,按照第一、二、三步骤的提示选择申请事项 ↓ 5.填写申请表格、上传材料,确保信息完善后保存、上传并打印申请书 (注:如实填写信息,红色*为必填项,上传jpg图片) ↓ 6.查询办理情况,可点击“许可进度”进行查看 (注:为了您方便使用,请选择IE8浏览器的电脑。) 枣庄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428f11eedfdc8d376eeaeaad1f34693daef10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