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 1.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审核通过后,打印带有核准码版本); 2.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经营场所方位图、与食品销售相适应的经营平面布局图(标注主要设备设施)、操作流程文件; 5.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废弃物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个人卫生制度、索证索票制度。从事食品批发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食品批发销售记录制度; 6. 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食品安全员(师)或接受食品安全培训相关证明资料。(健康证) 其它材料: 1.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在经营场所外设置仓库的,在申请时应提供仓库地址、面积、设备设施、储存条件等说明文件; 3.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4.申请通过网络经营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网店链接地址,食品销售流程(生产厂家直接发货或本地仓库发货)等材料;无需食品贮存场所的互联网食品销售经营者,申请时应当提交与生产商或供应商关于贮存、运输协议的复印件。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317da18748d7c1c708a145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