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事件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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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事件的分析,对我国上市公司股利分配问题的理论研究和现实状况进行了回顾,从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阶段三大股利分配政策的影响因素出发对福耀玻璃的股利分配政策进行了评析,并对这一事件所折射出来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事件回顾 福耀集团公司于1987年成立,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安全玻璃和工业技术玻璃的中外合资企业。1993年,福耀玻璃( 60066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同行业首家上市公司。目前,该公司是国内规模最大、出口量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供应商,产品“FY”商标是中国汽车玻璃行业迄今为止唯一的“中国驰名商标”,福耀产品被中国质量协会评选为“全国用户满意产品”。 2009年3月1 0日,福耀玻璃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发布了2008年度股利分配预案:既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一出顿时引起了比较强烈的反响,外界纷纷对福耀玻璃不分配的“抠门”行为进行质疑。就在短短的6天之前即2009年3月4日,福耀玻璃还发布公告确认董事长曹德旺先生将把自己及其家族名下60%的股票(占公司全部股份的29.5%,总市场价值达384亿元)捐赠出来,成立以其父名字命名的“河仁慈善基金会”,用于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助学、救灾、救困、救急、宗教等慈善公益事业。相比之下,为什么大行慈善的福耀玻璃对股民却变成了一毛不拔的铁公鸡?这样的股利政策是否侵害厂股东的利益?是否损害了股东财富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一时间质疑与批评之声四起。 福耀玻璃第六届董事局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宣称,实行不分配的理由是为了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补充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健、高效发展。此外,2009年3月28日,福耀玻璃董事长曹德旺在接受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采访时对不分配政策也做出了解释:“今年经济这么危机的时候是不能分红,因为福耀是高负债企业,现在这个时期我大股东要自觉地跟银行配合,不要把公司的钱挖空,要取信于银行。”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的时候,曹德旺还表示:“实际上分红对我最合算了:总共21亿股,我占了54%,拿1亿分,我分五千四百万,2亿分,我分l亿零800万,你说分给我,还是分给你(小股东),他们讲我铁公鸡,我不能接受。” 二、理论回顾 关于上市公司现金股利分配的问题我国理论界已讨论了十多年。魏刚(1998)认为,大股东出于掠夺动机,倾向于不发放现金股利。陈信元等( 2003)认为,发放现金股利是大股东进行圈钱的重要工具。刘峰等( 2004)认为大股东利用其控制权通过现金股利分配将上市公司的现金转移到了自己的手中。吕长江等(2005)认为,我国上市公司的小股东命运悲惨,如果公司发放现金股利,则其会不自觉地被利益侵占;如果不发放现金股利,则会增加代理成本。王化成等(2007)研究发现控股股东具有集团控制性质的上市公司其分配倾向和分配力度均显著低于没有集团控制性质的上市公司,而且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程度越高,股利分配倾向和分配力度则越低,表明大股东为了谋求一己私利,倾向于不发放现金股利。周县华等(2008)对驰宏锌锗的案例分析结果显示,大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中进行的高额现金股利分配行为有严重侵占中小股东利益之嫌,并提出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上市公司高股利分配行为的监管。总之,已有的文献有的得出了大股东(或控股股东)为了私有利益不发放现金股利的结论,有的得出了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通过发放现金股利侵占中小股东利益的结论,且都有相应的论据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现实生活中社会公众对不同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反应也有较大差异,一些公司的不分配方案引发众怒,另一些公司分配股利的方案也遭到了强烈抵制。2001年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000858)推出的不分配预案引起了中小股东的强烈质疑,在股东大会上,中小股东和大股东势同水火,质询声此起彼伏,最终分配方案以近乎强行表决的方式通过,中小股东纷纷以弃权表示抗议。2002年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600588)每10股派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万元的股利分配方案也引起了中小股东的强烈不满。有人计算了用友软件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分红回报率,大股东的投资回报高达54%;而中小股东的投资回报率只有1.6%,因此认为这是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严重损害。 学术研究结论的不一致和社会公众多样化的反应说明上市公司是否进行现金股利分配没有绝对的好坏二元划分,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已有研究表明,影响公司股利政策的客观因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公司的盈利能力,没有利润公司就无法进行股利分配;二是公司的偿债能力,大量现金股利的支出必然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必须考虑现金股利对偿债能力的影响;三是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公司规模扩张的要求强烈,需要筹措大量的资金,利用留存收益筹资,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满足企业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而这必然也会影响到股利分配政策。 三、事件评析 要评价福耀玻璃2008年的股利政策是否恰当,我们必须先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发展阶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首先,从盈利能力来看,福耀玻璃2008年的业绩不尽如人意。据年报披露,福耀玻璃2008年实际完成营业收入57.17亿元,成本费用率为87.93%,未能完成原定营业收人63亿元、成本费用率83.89%的计划目标;实现净利润2.46亿元,同比下降73.17%;每股收益为0.12元,同比下降73.91%;每股净资产为1.63元,同比下降53.70%;每股未分配利润为0.32元,同比下降84%。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公司不得不采取停产自救、瘦身过冬的应对措施,于2008年11月和12月先后关闭了四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并为之计提了2.03亿元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2.15亿元的存货跌价损失,导致了公司全年利润的大幅下降。 其次,从偿债能力来看,2008年年报显示,福耀玻璃2008年资产总计93.3亿元,负债总计60.6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64.97%,不仅高于国内同业水平,也高于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流动比率为o.78,同比下降1 1 .36%均处于低位,速动比率为o.38,同比下降5%,说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有不同程度的恶化。在过去的5年里,福耀玻璃为了扩大生产规模,陆续投资了50多个亿,被外界称为产业扩张的大鳄,也为此付出了高负债的代价。由于银行贷款大幅增加,福耀玻璃的财务费用也逐年增长,从2003年的0.59亿元增长到T2008年的3.01亿元,背上了沉重的利息包袱。在当前世界经济不景气、整个玻璃制造行业遭遇寒流的情况下,公司还本付息的风险陡增。 最后,从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来看,福耀玻璃仍处于快速成长期。福耀玻璃是国内最大的汽车玻璃生产商。我国目前正处于汽车普及期,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研究部的预测,未来10多年中国汽车工业将迅速发展,到2020年可望成为世界第一汽车大国。国务院公布的《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也提出我国汽车产业在2009 - 2011年三年间平均增长率要达到10%以上。目前,全球汽车玻璃产业向中国转移的趋势已形成,从长远来看,作为最富盛名的汽车玻璃提供商,福耀玻璃必将与中国高速发展的汽车行业一起快速成长。尽管福耀玻璃在2008年先后关闭了四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但董事长曹德旺仍表示:“两三年后,冬天过去的时候,我们还会增加汽车玻璃的浮法线,继续拓展市场”,表达了对未来发展的信心。 综上分析,福耀玻璃的盈利能力下滑、负债水平较高,未来仍有较强的扩张需要,这些状况都无疑为2008年度的不分配政策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正如公司董事局和董事长曹德旺所言,不进行股利分配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取信于银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利润留存在公司内部可以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b2f3d6aaf1ffc4ffe47ac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