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财务监督检查地方债务 【发文字号】沪奉府[2009]143号 【发布部门】80903G002 【发布日期】2009.08.28 【实施日期】2009.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 (沪奉府〔2009〕143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确保全区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现就加强全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偿债机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持科学发展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是保持财政收支平衡的重要方面,关系到政府信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所以,必须从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提高政府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 1 / 2 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妥善处理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坚持政府投资“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和“有所为、有所不为”。 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担保、谁负责,谁受益、谁还贷”的原则,建立“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的债务管理机制,做到先预算再融资,严格预算约束。强化政府信用观念,完善监督约束机制,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奉贤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二、健全领导机制,强化归口管理 健全和完善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和区投融资管理领导小组的运作体制,进一步加强我区政府性债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投融资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职能,不断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 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区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政府性债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有效实施政府性债务的宏观管理,严格控制政府性债务规模,逐步化解政府性债务。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建立债务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掌握政府性债务动态变化情况;研究确定债务警戒线和债务预警监测指标,把政府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8fc6d98b11a6f524ccbff121dd36a32d7375c7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