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金华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6.07.06 • 【字 号】金政发[2006]109号 • 【施行日期】2006.07.06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文物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正文 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金政发〔2006〕10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经研究,市人民政府公布婺城区汤溪镇上境村百顺堂、汤溪镇上境村刘氏宗祠、汤溪镇寺平村立本堂、汤溪镇寺平村崇厚堂、蒋堂镇开化村祭亭、罗埠镇下章村钟亭、洋埠镇湖前村湖前石牌坊、安地镇新垅村申公墓牌坊、琅琊镇东畈村东畈石经幢、汤溪镇九峰桃源风景区胡森石刻,金东区傅村镇溪口村仁甫祠、傅村镇傅三村傅氏宗祠、孝顺镇浦口村花厅、孝顺镇莘村余氏宗祠、孝顺镇白溪村白溪古戏台、曹宅镇午塘头村邢氏宗祠、岭下镇岭下朱村追远亭、多湖街道赤山村赤山寺、江东镇横店村项氏宗祠、江东镇雅金村贾氏宗祠、东孝街道东藕塘村乐善好施牌坊等21处古建筑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金华市人民政府 二OO六年七月六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15cf7140366f5335a8102d276a20029bd6463e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