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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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财务档案管理,充分利用财务档案这一信息资源,发挥财务档案为会计工作服务的作用,使财务档案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有关要求,结合我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会计档案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健全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一、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学校财务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暂付款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其他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应当保存打印的纸制会计档案。


5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在职职工、退休职工工资发放册,其他应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财务人员工作调岗时,应按要求填写“会计档案工作交接清单”存档,以保证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编制、调阅与移交

1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按时间顺序、内容、数量、保管期限分别整理组卷,并在处内保管三年后,编写归档目录一式二份,于次年初到档案馆办理移交手续。

2会计档案,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单位调阅会计档案须经财务处负责人批准,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提供查阅或者复制。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改、拆封和抽换。外单位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的介绍信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同时要详细登记被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的单位、姓名、调阅理由和归还时间。

3、移交的会计档案封皮正面及册背上应注明凭单名称、卷号,封皮注明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

三、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1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共5类。

2对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及涉外的原始凭证,应由单独立卷,并保管到结清债务时为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336680ae51f01dc281e53a580216fc700a53f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