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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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诊断、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 提高报告质量, 也为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提供及时、 科学的防 治决策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一、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传染病疫情信息, 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

二、各科室应当建立门诊日志、 住院登记簿和传染病疫情登记簿, 责任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 染病病人后,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 检验科、 放射科发现病人异常检验结果时,应做好 登记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及时上报。

三、坚持首诊负责制,严格门诊全员登记制度,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甲类传染病、乙类 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甲型 H1N 流感 的病人和疑似病人时立即 报告防保科 ,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上报,疫情报告人员应 2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同时 报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 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应于 24 小时内通过网络直报。 报告的程序为: 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生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写报告卡 〔按要 报告〕一> 情管理人员收卡、登记一 > 网络直报〔需

报告属地CDC的按要求报告〕。

不得瞒报、 缓报、

四、 疫情管理、 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标准性技术指导文件, 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在接到辖区医疗机 构传染病报告 片或

,做好登记,按规定进行网络直报,传染病报告卡片保存

3 年。

五、 防保科负责传染病计算机网络维护工作, 正常运转。

安装杀毒软件, 定期查杀病毒,保证网络系统

六、 传染病报告卡录入人员对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须进行错项、漏项、 逻辑错误等检查,对

有疑问的报告卡必须及时向填卡人核实。 每月对各科传染病报告情况进行核对、 自查, 主管 院长每月检查一次疫情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

七、 信息报告系统使用人员未经许可, 不得转让或泄露信息报告系统操作帐号和密码。 发现 帐号、 密码已泄露或被盗用时, 应立即采取措施, 更改密码, 同时向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报告。

八、 疫情报告人员每月 31 日前检查追踪上月和本月已报告病例卡片的诊断变化和转归情况, 如疑似病例改为确诊病例或排除、 未分型改为已分型、 死亡等,要对原报告卡进行订正报告。

九、 在传染病漏报自查、检查和爆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补充录入。 十、每月对传染病报告数据进行常规分析,将结果在全院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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