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原告):﹡,男,1981年7月18日出生,汉族,住﹡﹡,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申请人(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已经贵院依法受理,由于2011年*月**日南京金陵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中鉴定申请人(原告)***左下肢功能部分丧失构成九级伤残;膈肌破裂修补构成十级伤残、双手丧失功能5%以上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限以伤后十一个月为宜;护理期限以伤后六个月为宜;营养期限以伤后四个月为宜。 依照法律规定申请人(原告)的损失如下:医药费86807.5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840元(20元/天×42天),营养费2400元(20元/天×120天),护理费14400元(80元/天×42天+80元/天×138天),误工费28600元(2600元/月×11月),伤残赔偿金100953.6(22944元/年×20年×22%),精神抚慰金20000元,交通费1500元,法医鉴定费2640,物损1369元,其他103.5元,共259613.6元。 由于*****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承担主要责任,申请人(原告)承担次要责任,故现申请人(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 元。 此致 南京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b622d426fff705cc170a9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