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禁止吸烟制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保护校园环境,减少吸烟造成的危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本制度。 一、凡进入学校,任何人、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一律不准吸烟。 二、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吸烟的不良行为。 三、学校禁烟工作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四、校园内,每位教师、学生均有权要求吸烟者停止吸烟;有权要求学校禁烟领导小组履行本规定的职责;有权向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 五、校内便利店禁止出售烟草制品。 六、对违反规定吸烟的学生,按照《学校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七、对违反规定吸烟的教职工,发现一次者予以警告,两次予以通报批评,三次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四次以上者视情节在岗位聘用中予以低聘、取消职称推荐资格直至调整岗位。 八、对违反规定吸烟的外来人员,学校有关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制止劝告。如劝告无效,有权要求其离开学校。 九、禁烟工作纳入学校常规管理,将履行禁烟职责纳入教职工考评和学生评价体系。情况记入学校常规管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3f322d2561810a6f524ccbff121dd36a22dc4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