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中国古代学校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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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国古代学校发展史

我国最早的学校类型有西周及以前的成均之学和虞庠之学,作为氏族成员进行生产生活教育、社会教化的场所,只是一个学校的雏形,是学校教育的萌芽。春秋战国时期随着文化下移,私学大量涌现,此时的私学是一种私人讲学的场所,主要有私人教育团体和私家教育学派两种形式,具有一定的政治性质和学术理论支撑,一些较大的私学还具有较为固定的组织、较完整的教材和特有的教学方法,如孔子的私学,此时的私学教育,主要是为了传播学术、服务政治、培养各方面人才等。稷下学宫是战国时代田齐政权所创建的一所著名学府,具有政治、学术、教育等多种功能,是一所具有实体意义、有健全的规章制度的高等学府。

汉代在“独尊儒术”文教政策的指导下,官学和私学都得到空前的发展,学制系统已初具规模,学校教育也逐步正规化。汉代的官学主要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主要有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创办的太学,专为皇室及贵族子弟服务和教育宫人的宫邸学,创办于东汉灵帝光和元年178年)的鸿都门学,以及各地郡国学校,私学主要有书舍、书馆、精舍、精庐。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学时兴时废,但也有所创新。南朝刘宋元嘉十五年(438年)在京师开设儒学、玄学、史学、文学四馆,宋明帝在“四学”基础上将其合并为“总明观”。在魏晋时期,还出现了文学、律学、书学、算学、医学等专科学校。此时期的私学主要是一些大师所创办的,南朝私学比较发达,北朝时许多名德硕儒隐居在河西和中原的一些地区,以传播儒经为业,促进了私学的发展。此时的私学中,家校教育得到进一步发展,内容也呈现出多样性。

隋唐以后,官学的发展见证了学校教育的发展。隋唐时期,学校得到进一步发展,唐朝的中央官学的主干是国子监领导下的六学一馆,六学指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一馆指广文馆,除了上述官学外,唐代的中央官学还有一些旁支,它们是中央各专职行政机构所属的学校,其中最重要的有弘文馆和崇文馆。地方官学则依府、州、县大小分为大、中、小三等,有了规定了师生人数,有一定的规模。隋唐时期的私学随着社会盛衰的变化经历了由微弱到兴旺的转化,大致分为三个层次:初级教育、中级教育和高级教育。唐代佛教寺庙所办的寺学也属于私学的性质,它教授的内容既有佛家经典,也有儒经、史籍、文字书算和诗词歌赋。这一时期科举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也促进了学校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宋元明清时期的官学经历了从完备到衰微的过程。宋代的官学基本上沿袭唐制,但较唐朝更为完善,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监、太学、四门学和广文馆及专科学校,地方官学则主要分为两级,总体而言,宋代的官学体系在继承唐代官学体系的基础上,形成了自己的特点,第一,中央官学放松了入学的等级限制;第二,官学教育体制和系统进一步完备;第三,官学类型多元化;第四,确立了学田制度,保证官学办学经费。元代的官学开始于太宗窝阔台时期,兴盛于世祖忽必烈时期,从中央到地方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官学体系。中央官学分为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回回国子学三种,地方官学主要有路学、社学、蒙古字学、医学和阴阳学,在国子学中实施升斋等第法、积分法和贡生制。明代中央官学主要有国子监,外还有武学、宗学、内书堂等,地方官学主要有府学、州学、县学,以及都司儒学、按抚司儒学,以及武学、医学、阴阳学和社学等。明代放松了监生入学考试的资格,创立监生历事制度,实行积分法。清代设立了旗学和俄文学校,创立了“六等黜陟法”,实行分斋教学制度,与元代相比,明代的官学体系有了许多新




的发展,第一,国子监作为明代的最高学府有了一些新的特点,第二,地方官学大规模发展,第三,社学在招生择师、教学内容、教学活动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清代的官学制度基本上沿袭明制,中央官学有国子监、八旗官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宗学、觉罗学、算学馆、俄罗斯学馆,地方官学按府、州、县的行政区划设立府学、州学、县学,在乡镇地区设立有社学和义学。清代的官学有自己的特点,第一,官学系统单一而完整,第二,国子监的教学和管理中加入了新的特色,第三,少数名族教育受到重视,第四,乡村教育更加广泛、普及。宋元明清时期的科举制度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到清朝时,学校与科举形成了一体化。

尤其要特别提出的是,除上述官学以外,我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盛行的主要教育组织形式还有书院,它是传统教育的一个重要阶段和特殊的组成部分。书院的组织形式可追溯到两汉时期的“精庐”和“精舍”,南北朝时期,“书院”的称谓开始取代精庐、精舍的称呼。唐代史籍上所称的书院,主要是一种由中央政府设立的,旨在编录国史、整理古籍与提供咨询、顾问、侍读、侍讲的机构,还不具备聚徒讲学的教育组织性质。北宋是古代书院教育制度的正式确立和初步发展阶段,此后的书院具有了教育讲学性质。在重文轻武的教育政策的影响下,书院在北宋时期曾一度兴盛,分布较广。白鹿洞书院、石鼓书院、岳麓书院、应天府书院、嵩阳书院、茅山书院等六大书院最为著名。南宋时期的书院日益发达,几乎取代官学成为当时主要的教育机构,影响较大的书院有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丽泽书院和象山书院。宋朝的书院教育具有三大特点,第一,书院教育体系逐步形成,作为一种教育制度已经确立,第二,书院大力提倡兼容并蓄、百家争鸣的学术研究,注重性理教育,促进了南宋理学的发展和学术文化的繁荣,第三,书院已出现官学化倾向。

元朝的政府积极提倡办书院,并加强了对书院的控制,书院官学化倾向更加明显。明朝的书院经历了“沉寂—勃兴—禁毁”的曲折道路,“洞学科举”的创设推动了书院的官学化进程,使书院、官学、科举逐渐融为一体。清初禁办书院,此时书院处于沉寂状态,康熙雍正时期,得到一定复苏,雍正后对书院采取扶持态度,乾隆时期,书院发展到顶峰,全国的官办书院系统也逐步形成,书院教育作为国家正统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重新焕发了生机,但同时,由于控制的加强,书院的官学化倾向更甚。

光绪二十七年下诏书院为官办学堂取代,至此,古代书院制度终结。洋务运动中京师大学堂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近代教育的开端。我国古代教育至此终结。



参考文献: 1《中国教育史》张传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2《中国教育史》孙培青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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