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学制度及其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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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学制度及其特点

中国古代最早的官学几乎是与国家同时产生的。据文献记载,早在夏商时期,即开始创办了正式的官办学校,这些学校开始传授语言文字、数学天文、历法等方面的知识。到了西周,官办学校开始完备并自成系统。西周官学分中央“国学”和地方“乡学”两级。国学按年龄程度又可分为大学与小学,大学又分天子所设的大学“辟雍”和诸侯所设大学“泮宫”。雍规模很大,由“成均、上庠、辟雍、东序、瞽宗”等五学构成,传授不同的科目。乡学则是只按地方行政区设立,有塾、庠、序、校的类型。西周国学的教学内容是礼、乐、射、御、书、数的“六艺”。“六艺”之教包括了西周贵族所必须具备的文化修养各种知识技能。国学中传授“六艺”之学的教师由文官担任,据《礼记》《周礼》记载,西周的教官主要有大司乐、大乐正、小乐正、大师、小师、大胥、小胥、师、执礼者、典书者等,这些人中大多是不同等级的典司礼乐的职官。由于他们本人即拥有“六艺”的丰富知识和技能,故而能将其直接传授给前来学习的贵族子弟。汉代是中国封建社会官学制度的确立时期。自汉武帝创太学之后,官学制度开始走向完备。汉代官学也分中央和地方两大类。中央官学中有大学程度的太学,还有专科学校性质的鸿都门学。地方官学则有学、校、庠、序等。汉代“独尊儒术”,各级官学的教学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太学的教师称博士,由精通经学的学者担任。汉武帝时在太学内设五经博士,博士只须精通一经或一经中的某一家,实行分科施教。地方官学的教学内容也是儒家经学,由经师教学。汉以后,官学又有进一步演变和发展,尤其是中国封建社会最繁荣的唐朝,不仅在政治经济方面十分强盛,学校教育也十分发达,成为官学制度最完备的时期。像汉代一样,唐代官学也分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但是,唐代官学的教学科目更丰富、学校种类也更多。如在中央官学中,有专修儒经的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广文馆学,还有律学、算学、书学等大学性质的专科学校。另还有关于医学、卜筮、天文历法、兽医、校书等职官性专科学校。地方官方除专修儒经的学校外,还有医学、玄学方面的科学校。唐代官学的专职教师称博士、助教和直讲。在国子学、太学、四门学就学的学生,专修儒经;科学校的学生则主要学本专业的知识,兼修儒经。如本学专科学生得读《国语》《说文》《字林》《三苍》《尔雅》等书。宋明以来,官学制度又有进一步演变和发展。首先,学校的类型有了增加。宋代新增武学与画学。元代的地方官学增设诸路阴阳学,分设天文、历算、三式、测验、漏刻、阴阳、司辰等科目,这对科技教育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元代所创的社学,对传播农耕科技知识和其他文化知识也有积极作用。其次,官学的教学内容又有增加。南宋以后,“四书”成为更加重要的基本教材。另外要求增读文史等内容,包括学习《通鉴》《史记》《汉书》及韩文、楚辞等。但是,宋明以后的官学也呈现衰败的局面,特别是明清以后,由于科举制度和各级官学传习八股时文,使官学的名誉扫地,反而是原来作为私学兴起的书院有了蓬勃的发展。官学系统成为中国古代最重要的教育教学的社会组织形式。在研究、传授各种知识技能,传播学术文化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历史作用。 (1) 它是教育进行和结束阶段选拔的人才的一个手段,因而也是古代教育的一个组成部分,自始至终与教育密不可分;

(2) 它选拔人才的基本标准并不是一个人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而是对儒家经典的理解程度,或者说主要不是看重干才,而是看重文才。

(3) 它所构成的价值体系,只是教人获取功名利禄,充当黄的工具和奴仆。 (4) 它所造成的社会结构是官贵民轻,从而形成一个官吏社会。


二、中国传统文官制度的特点

中国古代官吏制度曾在中华文明的历史进程中发挥过重要的作用,也形成了自己的特点。 1、至高无上的王权是传统文官制度存在和运行的基础。君主集权专制是中国古代政治统治的基本形式。君主握有包括官吏在内的一切臣民的生杀予夺大权,各级政府、大小官员都只是王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文官队伍层层节制,上级官员主宰着下级官员的升降任免,自上而下的授权与控权体系使权力指向单一、人身依附严重,导致官员形成了亦主亦奴的双重人格,对上曲意逢迎、对下作威作福,由此滋生出种种弊端。

2、腐败现象严重。产生腐败的根本原因是在于公共权力制约机制的缺失。所以,可以说,腐败是一切专制体制不可救药的固疾。在中国古代君主集权专制体制之下,尽管有诸多法令和专职监督机关,但由于监督机构的权利与政府其他部门的权利同出一源,且监察体制单一,其作用和效力极其有限,所以官员腐败的现象比较严重。

3、缺乏行政管理的知识和技能在中国古代分散的小农经济状态下,政府官员的职责十分简单。各级官员最基本的职能为兴教化、倡礼仪、维持治安和催粮征税。关于行政技术的问题则更多地倚重于幕僚和胥吏,且中国古代基层社会由地方乡绅自治,极少需要国家行政权力干预,因而官员不可能也不需要具备整合、调控、管理社会的行政知识和技能。

4、官本位。官本位是古代官制文化的核心。官员不仅拥有权力,还拥有财富、声誉和各种特权;做官首先是一种身份等级,其次才是一种职业。从观念形态来看,“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是传统文化基本的价值取向,而“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古训亦可引申为“唯有做官高”。这主要是因为做官有种种好处。首先,在古代社会分层体系中,元代人分十等,官居第一,即“官”代表较高的社会地位。其次,升官与发财始终紧紧联系在一起。官职可以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官员除了有正常的俸禄之外,还有占田荫客、不纳赋税、不服劳役、年节赏赐、陋规津贴等各种好处。再次,法律还赋予了官员种种特权。王公贵族即使犯罪,亦有“八议”或“官当”制度,即可免于或从轻处罚。中国古代文官制度历史悠久、体系严密。特别是实行了1300多年的科举制度,作为考选官员的形式在技术上已臻于完善,其体现的“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精神深为当时欧洲各国所仰慕,并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创立产生了巨大的影响。1983年,美国卡特总统时期的人事总署署长艾伦·坎贝尔在中国演讲时说:“当我被邀请来中国讲授文官制度时,我感到非常惊讶。因为在西方所有的政治学教课书中,当谈到文官制度时,都把文官制度的创始者归于中国”。令人遗憾的是,由于缺乏相应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中国传统文官制度并没有在近代的社会转型中获得新生,而是随着大清王朝一道覆灭。在欧美国家的侵袭下,中国仿照西方开始了建立近代文官制度的艰难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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