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孔子提出“仁”的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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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提出“仁”的学说

“仁”字最早见于《尚书·金滕》:“予仁若考(我的才能和美德同先父一样)。”这个“仁”指的是才能和美德。后来的政治家讲“仁”,则指的是人际的伦理关系。孔子对仁作了充分的阐发,把它提高到伦理哲学的最高点,形成为一种系统的儒家学说。孔子所讲的“仁”,涵义十分宽泛,“仁者爱人”“克己复礼为仁”则是其最主要的两个内容。孔子强调,仁既是人的内在心理感情和自觉道德意识,也是最高的道德标准。仁者应该“泛爱众”“亲亲”“能爱人、能恶人”,为此必须做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卫灵公》),“博施于民而能济众”(《论语·雍也》)。孔子讲“仁”,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劳动者身份地位的变化,这是思想发展史上的飞跃。孔子所讲的“仁”,又是同“礼”联系在一起的。他说:“克己复礼为仁。”只有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为符合于周礼的规范,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论语·颜渊》),才算有了仁德,这反映了他对当时新兴地主阶级僭越周礼行为的不满。在上述伦理观念的基础上,孔子针对春秋时弊,要求体察民情,减轻剥削,主张“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论语·学而》),“择可劳而劳之”(《论语·尧曰》),“薄赋敛”(《说苑·理政》);反对暴政虐民,斥责“苛政猛于虎”(《礼记·檀弓》),主张行德政,省刑罚。后来,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仁”的学说,形成为“仁政”学说和重民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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