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组织部下发的《区管单位选拔任用中层干部行为规范》文件的要求,我局对2018年以来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中层干部配备选拔任用过程中,所任用干部都具备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资格,没有破格和越级提拔干部,同时坚持正确用人导向,牢牢把握德才兼备、任人唯贤这个核心,严格程序,按章办事,坚持原则,严格纪律,任用的中层干部都严格按照考察、酝酿、预审、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进行,并及时向组织部备案。 二是注重宣传,强化监督。在工作中,我局充分落实机关干部职工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是下步工作打算。我局将进一步学习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使全体干部都能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同时进一步规范选拔程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改进用人方法,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用人监督。进一步完善我单位有关选拔任用工作的各项制度,加大对制度的执行力度,严把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讨论决定等环节,做到选好用好干部。 按照《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的通知》(儋纪[2010]10号)文件精神要求,党委书记陈海洁主任高度重视,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对农委2010年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调整优化农委科级干部队伍。 (一)学习选拔任用条例 根据“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条例》,群众了解《条例》”的要求。在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工作开始之前,我们认真组织学习了《条例》和中央近年来颁布的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公务员法》等重要内容,通过领导带头学,全体同志坚持学,不断强化学习效果,扩大宣传面,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坚持选拔任用程序 在农委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方案》,严格坚持干部任用条件,严格干部任用程序,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干部选拔工作。真正做到了“启用想干事的人,重用会干事的人,培养能干事的人,调换不干事的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编制,认真把握好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坚持竞岗选拔工作与市组织部门时时沟通紧密联系。严格落实任前公示制、考察预告制、任职试用期制,自觉防止和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了竞岗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市委组织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悉心指导下,我委共竞岗选拔17名、民主推荐2名农委机关科级干部。 二、严格落实《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打造农委风清气齐的干部队伍。 (一)凭实绩用干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主要依据近三年的实绩考核情况,并将竞岗成绩与岗位要求结合起来,综合衡量。按照这一用人导向,在农委机关中层干部竞岗选拔中,综合素质高的干部,提拔使用比例相对较高。 (二)以提高满意度和公信度为目标,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 结合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上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工作部署,在提高干部选任满意度和公信度上,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首先把好竞岗资格准入关。严格按照《**市农业委员会关于部分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的实施方案》制定的任用条件,对5名业务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干部因未达到任用条件亮红灯取消竞岗资格。第二把好审查关。对所有参加竞岗和民主推荐的干部交由市纪委和市计生部门进行审查把关。第三把好监督关。 1 农委中层干部竞岗选拔和民主推荐岗位拟用严格执行公示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拓宽多数人选人的选拔机制。及时有效的对选拔过程出现的不同意见和建议举报进行认真核查和释疑解惑。 三、领会贯彻“三个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农委党委班子在“三个文件”学习领会中,逐步摸索实践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党委书记、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各个环节和重要工作做到时时与市组织部门领导进行沟通,把握原则用好权限。保证了农委竞岗选拔任用工作阳光、透明。 通过自查,我委在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上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比如,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度广度还不够,有的干部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认识还不够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式方法够熟练掌握操作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听取意见,扎实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农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特别是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的学习,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我委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促进农委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县委组织部: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xxxx”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616f0e628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b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