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的高低是否影响失业保险待遇? 问: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的高低是否影响失业保险待遇? 答: 政策法规 失业人保险缴费工资的高低与下列待遇是相关联的: 1、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求职补贴,标准为本人失业前十二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十五,不足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计算。 2、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失业保险缴费时间每满1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40%乘以缴费年限计发;失业人员前次失业有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该部分的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按照尚未领取期限的月数乘以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25%之积计发。 3、曾以原农民合同制工人办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其生活补助计算标准: (1)在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施行前失业的,待遇标准为:农民工缴费时间累计满12个月,按其本次失业前可核待遇的农民工缴费工资的平均数的20%计发,超出12个月的每1个月加发2%。 (2)新《条例》施行后失业的,可核待遇的农民工缴费时间超过12个月,超出12个月的部分,每满1个月按失业前12个月缴费工资的平均数的2%计发一次性生活补助 。 所以,失业保险缴费工资的高低对失业保险待遇有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失业前十二个月的平均缴费,即缴费基数高,上述的求职补贴等金额相应高,反之亦然。为此,单位应如实为员工申报缴费工资,员工亦应关注自已的缴费工资情况。目前,失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为市最低工资1510元,最高为市2015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151元的300%即15453元;缴费比例单位为0.5%,个人为0.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98d7c065ce1755270722192e453610661ed95ad9.html